“好神奇!”在上週於臺北舉行的一場“三·一九槍擊案研討會”上,犯罪鑑識洋專家看到陳水扁肚皮傷口的照片發出驚歎。做了40年調查員的美國人雷菲柯夫指稱,陳水扁的傷口看起來不像“子彈傷”,卻像是“刀傷”,而看呂秀蓮腳傷的照片,不像“傷口”,像是“破皮”。
10月23日,國民黨智庫邀請美國賓州專研槍支的探員雷菲柯夫、澳大利亞皮特曼等外國專家以及臺灣大學心理系教授黃光國、“中研院”研究員朱浤源、國親大選訴訟委託律師李復甸和“立委”陳文茜、周錫瑋等人蔘加“三·一九槍擊案研討會”。
臺灣有媒體認爲,目前“立委”選戰激烈,國民黨爲避免下月初“總統大選”“當選無效”訴訟宣判結果可能影響“立委”選情,因此召開研討會,從科學辦案角度驗證“現場沒有第二槍”,“期盼法官宣判前想想真相”。
陳水扁傷口可能是手術刀造成
有40年職業調查員經驗的美國人雷菲柯夫隨美國FBI出過任務,是法院覈准的槍擊專家證人。雷菲柯夫說,接觸到的官方“三·一九”槍擊案資料有不少自相矛盾,彈孔照片尤其讓人困擾,吉普車擋風玻璃彈孔碎片都在,單獨照玻璃彈孔,碎片卻不在了,後來發現根本是洗照片把正反面弄反了,不知當局是否故意混淆。
參加研討會的澳大利亞專家皮特曼擁有博士學位,是一家犯罪學專業顧問公司的主管,也有30年研判經驗。他分析認爲,從官方照片看陳水扁傷口,發現許多“不一致性”,讓他覺得“好神奇”,有種如墜五里霧中的“迷惑”,證據不足,無法確認是否“自導自演”,但非常可能是有人想製造這個事件,看來官方沒有公佈所有資料。
到底“三·一九”當日有沒有打向陳水扁的“第二槍”?雷菲柯夫說,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有第二槍。他強調,他有豐富的法庭作證經驗,曾經看過醫生以加熱的手術刀造成類似陳水扁的傷口,流血量很少,而且又有燒灼的痕跡。
對於臺灣當局宣稱打中呂秀蓮的第一槍,雷菲柯夫也強烈懷疑,因爲檢視傷口照片“不像我所看過槍擊的傷”、“搞不好是彈弓射傷”,那種腳傷不叫“傷口”,應該叫“破皮”。
國親大選訴訟律師李復甸在研討會上指出,律師團在大選訴訟中所閱覽的官方調查報告顯示,陳水扁衣物上的彈孔有纖維受熱熔融現象,熔點必須高達250度以上。陳水扁的隨行醫師簡雄飛、蕭自佑等人在大選訴訟中也作證說明傷口確有燒灼現象。但根據專業學術研究報告,鉛彈的熔點很低,不可能燒灼到纖維和傷口。外國專家對此也認爲,鉛彈擊中不可能造成燒傷,只會造成撕裂傷,且鉛彈要達到燒灼傷口的溫度,很可能會在手槍裏炸開。
“自導自演”模擬動畫將被製成光盤
親民黨籍“立委”周錫瑋代表民間測試小組公佈第二份針對材料力學進行槍擊測試的報告。這份報告是爲了仿真子彈在何種情況下可能造成陳水扁肚皮的傷口,並且停留在內衣和襯衫之間。結果顯示,直徑0.81公分的子彈不可能造成陳水扁深達1.2公分的傷口。此一鉛彈質量太小且速度太慢,無法造成人體部組織爆裂,形成開放性傷口,而且也不可能有燒灼痕跡。以同樣動能的子彈刮擦皮膚表皮,最多形成三四公分的傷口,不可能有長達11公分的傷口。
第一份民間版測試報告稍早已公佈,鉛彈若要停留在陳水扁的衣服裏,速度必須大幅減低到478至556呎/秒,只有40呎/磅的能量,無論瞄準哪個部位都不會致命,而且手槍若是改造而成,光膛子彈根本瞄不準目標,即使造成傷口,也不可能是直線型。民間專家以活體測試的結果發現,9公釐制式手槍所打的傷口,最接近陳水扁的傷口。
李復甸指出,國際知名專家李昌鈺引用“刑事局”法醫胡臺平的報告指出,陳水扁傷口有“紅血球噬中性白血球浸潤及外物嵌入”,部分醫界人士認爲,必需受傷2小時以上纔可能出現這種狀況。部分醫界人士則認爲,只要有傷口就會出現這類狀況。若前者爲真,陳水扁受傷的時間應該早於槍擊案發生時。
“中研院”研究員朱浤源也指出,根據“刑事局”的報告,鉛彈頭上找到的陳水扁衣物的纖維只有2種,分別是內衣和襯衫的,而沒有夾克的;但離奇的是,陳的夾克卻有6個洞。至今沒有人能夠解釋這些疑問。
朱浤源說,在槍擊案中打中呂秀蓮的那一槍不是銅彈,而是一粒鋼珠。他說,他有證人和證詞,還有充分資料可以證明所言爲真,即將出書揭露。
研討會主辦者還請專人設計計算機動畫,仿真陳水扁怎麼“做”到那第二槍,嘲諷陳水扁“自導自演”肚皮傷口的步驟是:打麻醉針、雷射刀畫、再貼起來,並計劃把研討會內容改成閩南語版“反攻”南臺灣,不排除將計算機動畫燒成光盤到夜市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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