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農機生產、銷售、維修市場不規範現象時有發生,今後這樣的情況將有專門的法規可依了。記者從天津市有關部門瞭解到,由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今年6月25日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將從11月1日起施行。
這部法律共分8章35條,除了總則和附則外,主要是圍繞促進農業機械化發展的科研開發、質量保障、推廣使用、社會化服務、扶持政策、法律責任6章,以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爲主體,對其使用農業機械採取了立法扶持措施,更好地調動農民對農業機械化投入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