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察廳聯合發出《關於嚴明紀律堅決制止四股歪風的通知》,嚴肅黨紀政紀,堅決制止四股歪風。
一、堅決制止向領導幹部送錢歪風。違反有關規定和本通知要求的,要予以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各級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一律不得收受任何單位和個人所送的現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領導幹部對送錢送物的,要堅決拒收,並提出嚴肅批評;因各種原因拒收不了的,要及時上交組織,或上交“581”廉政賬戶。既不上交組織,又不上交廉政賬戶,違反規定收受現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的,一律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堅決制止跑官要官歪風。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和組織人事部門,對那些跑官要官的,要給予嚴厲的批評教育,組織部門要記錄在案,加強觀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於跑官要官的,要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
三、堅決制止打着領導旗號謀私的歪風。各級領導幹部要對自己的配偶、子女、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管理、嚴格要求、嚴格監督,防止他們利用自己的權力和影響謀取私利。對打着領導旗號辦私事、謀私利的黨員、幹部,要視情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對社會上打着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旗號招搖撞騙的不法分子,要依法嚴厲打擊。
四、堅決制止領導幹部參與賭博的歪風。黨員和幹部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參與賭博活動。對參與賭博活動的黨員和幹部,要一律按照黨紀政紀條規,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是黨員領導幹部的,要從重或者加重處分;觸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責任。今後凡是參與賭博的領導幹部,要一律予以免職。凡是對直接管轄範圍內發生的黨員和幹部參與賭博問題不制止、不查處,或者隱瞞不報、壓案不查,以及所在地方和單位黨員、幹部賭博之風屢禁不止的,要嚴肅追究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及其他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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