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歐洲來說,2004年10月29日是一個極爲重要的歷史時刻。歐洲聯盟25國領導人齊聚意大利首都羅馬,共同簽署了《歐盟憲法條約》。
由於目前歐洲一體化進程在政治方面明顯滯後於經濟領域,因此,在國際政治舞臺上,歐盟還不具備“充分的角色”,也很難用“一個聲音說話”。特別是去年伊拉克戰爭後,歐洲不少國家尤其是法國和德國感到更需要有一個整體的外交政策,才能在國際舞臺上與美國的外交勢力抗衡。因此,《歐盟憲法條約》的誕生,對於推進歐洲政治一體化進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成了歐洲“立國”的關鍵性里程碑。它對歐盟的最大意義,正如評論指出的,就在於找到了一個25國都同意的法理性依據,爲今後歐盟在政治上更加保持高度一致創造了新的合法性基礎。
然而,在內內外外種種壓力的夾擊之下,歐洲經受着一種根本性的體制衝擊。走過了二戰後的將近60年,又經過冷戰結束後的10多年,歐洲人再次發現自己處在十字路口。可以說,歐洲人目前正在十字路口徘徊,還沒有邁出決定性的步伐。
除了外部的衝擊,歐洲各國內部的問題也讓歐洲人陷入怪圈。老歐盟國家經濟長期低迷、失業率居高不下,已經成了痼疾。新歐盟國家更是面臨不少經濟困難,但對加入歐盟會有什麼結果,心裏也沒底。特別是今年,在全球經濟普遍景氣好轉的情況下,歐元區經濟也出現了鮮見的好指標,但誰都知道,這是因爲受到外力的拉動,歐元區國家在經濟結構調整問題上依然不見長進。同時,西歐人曾經長期引以爲傲的種種社會福利,今天卻成了人們攻擊的把柄。人們交的稅越來越多,回報似乎越來越少。舊的福利制度走到了盡頭,新的制度又讓人難以接受。
更重要的是,由於英、法、丹麥、波蘭、捷克等成員國對歐洲一體化建設存在反對的聲音,加上歐盟內部本來就有阻礙一體化發展的勢力,憲法條約的前景就更難預測。另一方面,《歐盟憲法條約》的正式目標是建立一個更簡潔、效率更高、更民主、“更接近公民”的歐洲。而實現這些目標則需要歐盟的“核心”進一步加強與東歐國家、南方國家、俄羅斯、烏克蘭、馬格里布國家以及地中海沿岸其他國家的關係。很顯然,爲了將歐洲塑造成一個能與美國抗衡的、有效的政治和經濟實體,就必須努力減少成員國之間的分歧,使它們致力於一項共同的事業,而這需要政治上的妥協和文化上的寬容。希拉剋政府和施羅德政府都很清楚,如果一個由少數幾個國家組成的集團居於歐洲中心,並由其制定違背邊緣國家意願的決定,那麼一個大歐洲將永遠無法運轉。
當然,由於有着一致的歷史經驗與價值觀,如果歐洲能通過求同存異在政治上達成一致,就完全可以重新贏得經濟和社會活力,從而能夠更好地展示一個合作的歐洲、一個更加慷慨和開放的歐洲、一個能夠創造共同的貿易、繁榮與和平空間的歐洲所獨具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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