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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質疑今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不公的“當選無效”訴訟,臺“高院”4日判決原告連宋敗訴,並須負擔訴訟費用。據瞭解,總計連宋因這次官司敗訴,須負擔的訴訟費爲1695.9864萬元(新臺幣,下同)。
據臺灣媒體報道,有關驗票部分負擔的訴訟費用,從今年5月10日至18日,全臺21個地方法院受“高院”囑託進行世紀大驗票前,連宋依合議庭裁定,預先繳納6000萬元訴訟費用。扣除該負擔部分,未來臺“高院”還得退還連宋4304.3136萬元。
根據臺“高院”的統計,司法驗票期間,共驗了1650.7179萬張選票,整個驗票費用,共花費共7706.098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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