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字外文標牌需配規範漢字副牌
北方網消息:昨日自天津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獲悉,爲迎接國家語委語言文字評估,全市各行業開始自查行動。公共服務行業手寫名稱牌、牌匾中有繁體字的,或單獨使用外文的,必須配放規範漢字副牌。
爲淨化本市語言文字環境,今後本市大專院校、中小學、幼兒園將普通話作爲錄用教師的資格條件,並列入教師業務考覈內容。凡學校校名牌及建築物名稱牌中有繁體字的,一律配放規範漢字副牌。宣傳媒體要有配合語言文字工作開設的專版、專題、專欄。公共服務行業手寫名稱牌、牌匾中有繁體字的,必須配放規範漢字副牌。外文不能單獨使用,凡外文廣告、字號、產品名稱,一律配放規範漢字副牌。此外,團市委、市教委將組織全市中小學開展“啄木鳥”行動,萬名中小學生上街檢查不規範用語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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