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報紙9日報道,美國一位聯邦法官8日判決說,布什總統在“9·11”事件後授權國防部在關塔那摩美國海軍基地成立的特別軍事法庭既不合法也不適當;布什授權成立特別軍事法庭把關押在那裏的囚犯作爲戰犯進行審判的做法,超出了憲法賦予他的權力範圍。
這項判決是由位於華盛頓的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詹姆斯·羅伯遜針對正在關塔那摩審理的薩利姆·艾哈邁德·哈姆丹一案作出的。判決宣佈後,當天正在對哈姆丹進行的審理隨即被中止。
據報道,哈姆丹是也門人,今年34歲,曾在阿富汗擔任“基地”組織頭目本·拉丹的司機。他於2001年在阿富汗被美軍抓獲,並被指控爲“基地”組織成員。
羅伯遜在長達45頁的判決書中說,政府不能在特別軍事法庭上審判哈姆丹,但可在軍事法庭上對其進行審判。政府忽視了《日內瓦公約》中的一個基本條款,即哈姆丹應當被視作戰俘。而作爲戰俘,他可在軍事法庭上受審,但不能在特別軍事法庭上受審。
針對代表政府的律師稱布什總統已經利用自己的職權確定“基地”組織成員是“非法戰鬥人員”,已被剝奪戰俘身份說法,羅伯遜說,總統並不是法庭,根據有關戰爭的法律規定,在哈姆丹的戰俘身份仍無法確定時,他只能按照軍法受到軍事法庭審判。
羅伯遜說,政府在抓獲目前關押在關塔那摩的那些囚犯後,就應該根據《日內瓦公約》舉行特別聽證會,以確定他們是否是戰俘。在政府沒有舉行這樣的聽證會前,這些囚犯只能在軍事法庭上接受審判。
針對羅伯遜的判決,美國政府迅速作出反應。司法部8日發表聲明說,政府對這一判決持不同意見,並尋求緊急擱置這一判決。聲明說,布什總統認爲,《日內瓦公約》對“基地”組織成員及其分支機構人員沒有法律效力,因爲“基地”組織是一個恐怖組織,而不是一個國家,也沒有簽署公約。總統成立特別軍事法庭起訴違反戰爭法的罪行的權力,是其作爲武裝部隊總司令職權的一部分。
據報道,由於一些證據保密而不公開,被特別軍事法庭審判的被告經常無法就針對自己的指控進行反駁,他們也不能在聯邦司法系統中提出上訴,處境非常不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