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日,市民孫女士來電稱,其丈夫在乘坐出租車時,將一部小靈通遺失在車上,被司機轉賣給了他人,買主拒絕將小靈通退還。孫女士希望購買其小靈通的人能把小靈通中存儲的電話簿告訴她。
據孫女士說,10月23日上午10時左右,她丈夫將一部斯達康320機型小靈通遺失在了一輛夏利出租車上,發現後撥打卻無人接聽。24日,孫女士用另外一部小靈通發了個短信,希望對方能還給她,必有重謝。25日凌晨1時52分,孫女士接到了丟失小靈通所打來的電話,一名男子稱這個小靈通是在他打車時從司機手中花200元買的,孫女士要花300元買回,被對方拒絕了。該男子稱會把小靈通內的電話簿抄下來還給孫女士,可孫女士卻一直沒等來回音。
孫女士隨後到中國網通申請將丟失的小靈通號碼取消,以免發生欠費,這樣孫女士就和該買主失去了聯繫,電話簿也沒有辦法取回了。
新法審議中拾物可索償
《物權法》草案已提交審議,草案規定,所有權人、遺失人等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遺失物的保管費等必要費用。拾得人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