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報報道,湖南省近日出臺文件,決定從今年起實行對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教育工作實績進行督導考覈的制度,考覈結果作爲黨政“一把手”政績考覈的重要內容。
根據該文件,督導考覈的內容主要是縣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幹部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職責、保證教育投入、改善辦學條件、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完善教育管理的情況,以及當地教育的發展水平。湖南省以縣級行政區域爲單位,按經濟、社會和教育發展水平劃分爲三類地區,並對三類地區分別提出不同的督導考覈標準。
文件明確了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教育工作實績督導考覈辦法和考覈指標體系。據悉,督導考覈工作每年督導考覈一次。省裏對連續兩年督導考覈優秀的縣(市、區)黨政主要領導幹部進行表彰獎勵;對連續兩年不合格的給予黃牌警告;連續3年不合格的在公務員考覈中只能評爲不稱職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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