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猝死在施工現場 歐倍德至今沒拿出處理意見
北方網消息:業主購買了一套價值七八十萬元的住房,還未入住,一裝修工人竟猝死在施工現場。業主認爲不吉利,打算不再使用該住宅,並以房產因此貶值爲由向裝修公司提出索賠要求……
裝修工猝死施工現場
去年7月,楊先生購買了南開區某高檔住宅小區的一套住房。買完房子後,楊先生希望能找到一個信譽可靠、質量有保障的裝修公司承擔裝修工程。恰巧,上海歐倍德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店(以下簡稱歐倍德裝飾公司)在和平區福安大街開業。
後來,楊先生多次去歐倍德裝飾公司天津分店諮詢。儘管歐倍德裝飾公司的報價比其他裝飾公司要高,且所有裝飾材料要從其附屬裝飾材料商店購買,但楊先生還是決定讓該公司來裝修新房。用楊先生的話說是“花錢買質量”。
2004年3月31日,楊先生與歐倍德裝飾公司簽訂了《天津市家庭裝修施工合同》。合同約定:工期從2004年5月10日到2004年7月8日。據楊先生介紹,因爲施工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及裝修材料沒能到貨等原因,工期一拖再拖,過了合同約定期兩個月也沒能交活。這時,意外發生了。9月8日晚21時30分左右,歐倍德裝飾公司裝修工左樂樂猝死在施工現場。
新房死人客戶接受不了
楊先生和愛人結婚快5年了,去年他們可愛的兒子出生了。爲了給家人一個溫馨的港灣,楊先生傾其多年積蓄,並貸款30多萬元,購置了南開區某高檔住宅小區的一套住房,作爲結婚5週年的禮物送給妻子。他們曾經對房子的家裝設計做了許多設想,並單獨請設計師給兒子設計了兒童房……
但他們做夢也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裝修工竟猝死在新房裏,而且事發地點是兒子的小房間。楊先生的妻子說:“我不是個迷信的人,但發生這樣的事情,我接受不了。人對死亡這樣的事情總是心存芥蒂的,每當走進那個房間,我眼前總會浮現出裝修工死亡現場的樣子。時間一長,人的精神怎能承受得了。”
楊先生夫婦決定不再住那套房子了。楊先生說:“天津人很注重房子有沒有死過人,但凡知道這種情況的人是不會按照市場價格購買這套住房的。房子因此貶值,不好出手是很自然的事情。所以,我們向歐倍德裝飾公司提出索賠。”
新房死人事件屬實
楊先生說:“那天晚上,我正趕上在單位值夜班。大約在21點10分左右,忽然接到歐倍德裝飾公司一裝修工的電話,他說:‘左樂樂(歐倍德裝飾公司的裝修工)在新房裏昏過去了。’我趕緊囑咐他叫120緊急救護車。放下電話後,我趕往新房。左樂樂今年才23歲,這孩子一個人在外邊打工,可千萬別有事。一路上,我一直這樣企盼着。9點21分,我趕到了新房,看見左樂樂只穿着一條內褲,躺在兒童房的地上。當時,醫生已經到了,左樂樂的工友和小區的物業管理人員圍在四周。醫生檢查完後,說左樂樂已經沒有呼吸了。當晚,歐倍德裝飾公司的人趕了過來,將左樂樂的屍體送往王頂堤殯儀館。”
該小區的保安李某說:“當晚快9點半的時候,一輛‘120’開進了小區,我和同事意識到有業主家出事了,很快趕到現場。當時,那個裝修工躺在兒童房的地上,看來已經沒有知覺了,醫生沒能把他救過來。那是挺年輕的一個小夥子,聽說他是猝死,原因不明。”
後來,記者看到了《死亡醫學證明書》,左樂樂的死因被確定爲:猝死。
裝修工:放鞭灑酒去晦氣
楊先生把記者帶到了裝修工死亡的現場,房子還沒裝修完,現場到處是塵土,看起來已多日無人進入了。兒童房大約有12平方米,楊先生告訴記者,左樂樂死的時候就躺在房間的左側,那是楊先生打算放兒童牀的位置。在房間裏,記者聞到一股濃濃的酒味。楊先生指着地上的紅色紙屑說:“事發第二天,歐倍德裝飾公司的一個裝修工在房間裏放了鞭炮,並灑上白酒,爲的是去晦氣。”
客戶:歐倍德應負責
楊先生說,如果歐倍德裝飾公司管理到位,裝修工猝死的事情就不會發生。原因有以下幾個:一、該公司沒有按合同約定準時完成裝修工程,工期拖延長達兩個月。如果按時交活,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二、按照天津環保局的有關規定,裝修停工時間最遲不能超過晚上9時。但左樂樂死亡的時間大約是晚上9點半。三、左樂樂在客戶新房意外死亡是該公司管理不善造成的,歐倍德裝飾公司應該負責。
歐倍德裝飾公司至今沒拿出意見
楊先生說,如果因此不住那套房子,損失會非常大。事情發生後,楊先生曾多次找到歐倍德裝飾公司天津分店,並同總部的有關負責人溝通,向該公司提出索賠要求。然而,歐倍德裝飾公司至今沒有拿出任何處理意見,作爲一家知名的裝飾公司竟以這樣的態度對待客戶,讓他非常氣憤。
11月9日,記者撥通了歐倍德裝飾公司天津分店的電話。店長施先生告訴記者,對於左樂樂死在客戶新房這件事他不方便做出回答,所有關於這件事情的採訪都要通過上海總部。他沒有把上海總部的聯絡電話透露給記者,但他把歐倍德裝飾公司接收電子郵件的地址告訴了記者,希望記者把要採訪的內容發過去,他會和總部取得聯繫。並說,過兩三天會給記者回電話。記者在發稿前給施店長打電話,施先生稱沒有收到記者發去的郵件。但記者在發郵件後,曾經打電話通知施先生,並給他留了電話,告知“如果沒有接到郵件及時回電話。”
然而,記者在此後的近三天時間裏,沒有接到任何來自歐倍德方面的電話。施先生說,沒有總部的授權,他不方便對媒體說任何話。而記者要求和總部直接聯絡,施先生說,此時總部工作人員已經下班,何況總部的電話不能對外公開。並稱,此前也有媒體關注過此事,但目前歐倍德沒有準備對媒體就此事發布任何信息。
“猝死事件”讓房產貶值?
社會科學院郝麥收研究員說,新房沒有入住就死了人,在天津人的眼裏那是不好的。在知情的情況下,一所這樣的住宅是沒有人願意購買的。同樣的一套房子,在有人意外死亡前後,市場上房產的價值是不同的,肯定會降低。死過人的新房會給後來居住的人帶來心理壓力,造成不良影響,其根源在於人們對死亡的恐懼。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往往避凶趨吉,就像人們在選擇號碼時選“8”棄“4”一樣。人們的恐死心理經過成百上千年,受到大衆的認同,早就形成了一種和社會、文化、生活等有關的民俗。
從心理迴避的角度上來說,在房屋銷售的時候,不應該將這樣的事情告訴買主,以防給其造成心理壓力。但從誠信的角度上講,也許這件事情會使房產貶值,爲不侵犯購房者的知情權,是應該告知的。
家裝公司應對“貶值”房擔責
裝修工猝死新房,客戶有沒有權利索賠呢?就此,記者採訪了北京金陽律師事務所溫新軍律師。溫律師說,裝修工在客戶的新房中猝死,這件事情會導致房產貶值。因爲天津是個風俗和民俗氣息濃郁的城市,人們有長期以來形成的意識和認知,這件事情足以給入住者造成心理影響。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有自身價值的運作規律。
在這個問題上,去年江蘇的一個案例與此有共同之處。一個客戶在請家裝公司裝修新房,至2003年1月4日,裝潢工程接近竣工。此前,客戶已結付部分裝修款。當日晚上,有3名裝潢施工人員在裝修的新房居住,睡覺前曾烤火取暖,導致三個裝修工一氧化碳中毒,在新房中死亡。客戶認爲新房中死人影響了房產的價值,於是通過訴訟向承攬業務的家裝公司提出索賠要求。法院認爲:被告家裝公司沒有盡到管理責任,致3名施工人員在原告的房內死亡,依據市場經濟自身價值規律,該房屋在實物形態上雖沒有受損之處,但根據人們的現實觀念,該房屋會讓購買人迴避而導致該房屋市場價值降低,被告家裝公司顯然有過錯。最終原告的訴訟請求得到法院的支持。
他分析認爲:同樣,楊先生的住房在裝修過程中發生裝修工猝死的事,也是企業管理不當造成的。從民法上說,企業應該對產生的一切法律問題負責,其中包括:死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客戶的財產損失等。所以,楊先生有權利要求歐倍德裝飾公司給予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