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假記者急劇增多,行騙手法多種多樣,甚至出現了暴力手段和公權力介入以及組織化的傾向
有的非法刊物舉行首發式時,甚至連一些不明真相的省、廳級領導都到會祝賀
“防火、防盜、防記者”,一些民衆口中流行着這麼一句話。
“近一兩年來,假記者急劇增多,行騙手法多種多樣,甚至出現了暴力手段和公權力介入以及組織化的傾向,對黨和政府的威信構成嚴重威脅。”山西省新聞出版局掃黃辦主任馬愛民對前來採訪的《瞭望東方週刊》記者說。
僅在2004年,山西省新聞出版局就打掉了非法記者站21個,查處假記者8名。“因爲各種原因,我們查處的只是極個別的,在山西,最少有100多名假記者在活動。”馬愛民說。
這些假記者,能量大過一般騙子,危害性有時超過暴力犯罪,連不少腐敗分子也對他們深感憚畏。他們一次“採訪”的敲詐金額從上千元至數萬元不等,更可怕的是,部分政府執法人員也受其威逼,成爲他們的幫兇,而一些地方新聞出版主管部門竟在一定程度上難以對其實施有效處置。
在中國,新聞工作是黨的神聖事業,是意識形態的極重要組成,也是中國管理最爲嚴格的領域之一。而如今,它爲何竟被一些不法之徒鑽了空子呢?這已不再是僅用職業自律就能回答清楚的問題。
“黑社會”什麼都幹
以敲詐聞名的北京《警視專刊》山西記者站被取締時,有關部門驚訝地發現,這個“新聞單位”的組織結構竟類似黑社會,設有“債務清欠部”、“打假維權部”、“製作室”、“策劃部”等部門,另外還有“護衛隊”,隊員的工作服就是仿警服。
就在執法人員查處該機構時,來了一個人,說是從江蘇徐州來,請這個記者站幫助討債。據這位人士講,別人欠了他5萬元錢,他給《警視專刊》山西記者站交了1500元錢,記者站說是能給他要回欠款。
調查表明,《警視專刊》山西記者站的人員多次替人討債,有時甚至訴諸武力。這些假記者竟在北京“總部”受過擒拿、格鬥等訓練。
《瞭望東方週刊》獲得的舉報材料稱,在山西,《警視專刊》的一些假記者還以護送超載的運煤車過檢查站爲生,“郭某在五寨縣三岔專門以送車過交警點爲生,遇到執法人員檢查,就以曝光相要挾。送一車煤到省界,一般收取數百元到上千元。”一位知情人士介紹說。
知情人士還透露,有的假記者還和執法者串通一氣,收錢後私分。
《瞭望東方週刊》調查還發現,《警視專刊》在各地的記者站謀利方式花樣繁多。寧波市某汽車裝飾公司在交了幾千元錢的“保護費”後,被授予“《警視專刊》法制宣傳聯誼單位”稱號。
長春市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公室在對“黑車”的集中打擊中,竟然發現一輛無證營運車輛前擋風玻璃下放着“《警視專刊》採訪”的牌子。據稽查隊人員介紹,這是爲了想方設法躲避執法部門檢查。
敲詐對象包括私營企業和政府機構
7月30日,山西省寧武縣公安局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將白玉忠刑事拘留,白玉忠是忻府區礦產資源局的一名職工。警方此前接到羣衆舉報,白玉忠在一個多月裏,以記者名義,以曝光爲由,先後在多個鄉鎮的私營煤礦索要錢物,涉案8起,總金額l萬多元。
寧武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一位負責人在接受《瞭望東方週刊》電話採訪時說:“被帶到公安局以後,白玉忠暴跳如雷、態度蠻橫,一會兒說給這個書記打電話,一會兒又說給那個縣長打電話。”
一位不願具名的私營企業主向《瞭望東方週刊》反映,有一名自稱記者的人拿着攝像機在他的企業拍了半天,說企業問題嚴重,要曝光,他便塞給這位“記者”兩條煙、2000元錢,“記者”從車裏扔出來,並說“你當打發要飯的呢”。當天下午,又來了一名“記者”,稱可以擺平此事,向這位企業主開價2萬元。
馬愛民說,個別政府機構和工作人員也落人了假記者的敲詐陷阱。
今年5月6日晚,山西交通部門執法人員杜某在檢查超載貨車時,司機將100元硬塞進杜某口袋,隨後從車上下來兩人,拿着攝像機,自稱是中國新聞出版社《法制新聞》山西工作室記者,稱杜某收了黑錢,留下聯繫方式讓杜某第二天到辦公室“單獨談談”。
第二天,杜某和山西省交通廳的領導找到該工作室主任谷黃敏,谷黃敏收下了2000元錢,答應幫助妥善處理此事,並說昨天的兩個記者都抽菸,要小杜他們買兩條好煙給那兩個人“意思一下”。
5月10日,谷黃敏等3人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刑事拘留。
公權力介入非法行爲
“現在更爲嚴重的不是假記者氾濫的問題,有的假記者就是能把稿子在權威媒體上發表出來,這後面有真記者在幫忙。”馬愛民告訴《瞭望東方週刊》。
山西省新聞出版局正在查處一起假記者和某黨報的真記者聯手敲詐網吧的事件,假記者先到網吧查看情況,如有違規經營,就向網吧負責人索要錢財,如不給就讓真記者發稿子。
《瞭望東方週刊》獲得的一份舉報材料稱,《警視專刊》山西記者站負責人武某多次以曝光相要挾敲詐別人,忻州市交警隊康某因給當事人出具了不合格的票據,被武某敲詐5萬元成立了《警視專刊》忻州記者站。但在電話裏,康某向《瞭望東方週刊》否認被敲詐一說,稱事情很複雜。
一位知情人士向《瞭望東方週刊》透露,康某雖然被敲詐了5萬元錢,但他後來也因這個記者站掙了不少錢。
調查發現,《警視專刊》的“記者”不少是基層執法者,知情人士稱,這些人都是因執法時有違法行爲被敲詐買了記者證,“他們又利用記者證和自己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公權力開始介入假記者的非法行爲。”
拉攏地方領導加入編委會
在對假記者的調查中,《瞭望東方週刊》處處能發現不正常的權力異味。
“我們查處的案件有一個特點,就是這些'新聞機構'大多冠名‘中國',如《中國法制新聞》、《中國經濟論壇》、《創業中國》等,而且它們的國內總部往往設在北京,主辦、協辦單位大都和’法'沾邊,如《中國法制新聞》的主辦單位之一是中國政法大學法制新聞中心,《法制新聞》(B)刊的協辦單位爲中國老年法律協會和中國廉政監督網。”山西省新聞出版局掃黃辦主任馬愛民介紹說。
在調查中,《瞭望東方週刊》發現,這些期刊的選址非常“講究”。如《中國法制新聞》山西記者站設在省委綜合樓,((法制新聞》(B)刊在山西省檢察院培訓中心,《中國警視專刊》國內協辦地址在司法部老大樓。
經瞭解,這些期刊的辦公地點大多是租賃,和所在的政府機構沒有關係。但這種現象本身卻值得深思。
爲了迷惑讀者,這些期刊還利用各種方式和政府領導“套近乎”。除封面使用國家領導人的照片外,首篇文章往往採用當地政府官員的講話。
“他們還採取欺騙手段,拉攏地方領導和知名人士加入其編委會。”馬愛民說。
如《中國經濟論壇》在山西非法出版的《誠信山西》雜誌,其編委會名單裏,就出現了當地省、廳級領導的名字。在《法制新聞》創刊號的祝賀單位裏,竟然有山西省政法委、公安廳、檢察院、司法廳等數十個政府部門。
“有的非法刊物舉行首發式時,甚至連一些不明真相的省、廳級領導都到會祝賀。”馬愛民說。
浙江省蒼南縣衛生局局長黃賢藏告訴《瞭望東方週刊》,一本名爲《視點與調查》的雜誌曾刊登一篇侵犯他名譽權的稿子,他去找對方,但對方告訴他,他們的後臺很大,司法部某退休領導以及某高層的外甥女都在他們公司工作,很容易把他搞定。
“記者站”遍地開花
中國的新聞媒體是黨和政府的耳目喉舌,在正常情況下,在中國要成爲一名記者,條件非常嚴格,中央級媒體甚至要進行政審。設記者站更是有嚴格規定。
然而,如今,“賣站名、社名及各種證件,已成爲一些非法期刊和假記者斂財的主要途徑之一。”馬愛民告訴《瞭望東方週刊》。
據瞭解,山西省新聞出版局查獲的非法雜誌社、記者站,大都向北京或香港的“總部”交納了5萬元人民幣,用來購買站名、社名,除此之外,每年還要上交數目不等的“管理費”。
“總部”對設站或建社沒有任何資質和佈局要求,只要交錢就行,就給刻公章和匾牌。
“僅中國新聞出版社《法制新聞》雜誌社在太原的工作站,我們就查獲了4家。”馬愛民說。
馬愛民稱,省一級工作站從“總部”買回站名、社名後,如法炮製,再向地市一級出售,價碼仍是5萬元。《法制新聞》(B)刊在短短4個月內就在山西9個市賣出分站。非法記者站或工作站設立後,便開始招募人員,每人只要交3000元一5000元,就可獲發“記者證”,有的還發“調查證”或“調研證”。
《瞭望東方週刊》曾以應聘者的身份致電非法刊物《百姓與法制》常務副社長張某,希望在陝西建一個工作站。張某稱,陝西已有一個工作站,如果要再建也可以,交5萬元到7萬元的風險抵押金,如果要辦記者證,交3050元的抵押金。
有的非法刊物在賣證時甚至採用要挾手段。
10月中旬,山西省五臺縣石咀煤檢站接到《紅旗要參》“記者”的電話,說要到煤檢站採訪。“記者”次日一進煤檢站就要求高規格招待。煤檢站工作人員送上價值1000多元的香菸,哪知“記者”大怒,聲稱煤檢站問題嚴重,要想解決事情,得出10.5萬元派人當《紅旗要參》的調研員,煤檢站工作人員覺得事情蹊蹺,及時向當地派出所報案。
向現代組織模式發展
7月16日,太原市新聞出版局查處《創業中國》山西工作站,收繳電腦、攝像機、電話等物品,暫扣一部採訪用車。“現在的假記者什麼設備都有,比真記者裝備還精良。”該局掃黃辦主任李渝泉說。
“近一兩年來假記者出現了組織化和網絡化的動向,高層應加以重視。”馬愛民說。據介紹,從2003年年底尤其是今年年初開始,山西省一下冒出lO多個“雜誌社”、“編輯部”、“工作站”以及100多個所謂的“記者”,此類組織蔓延極爲迅速。
馬愛民稱,這些非法期刊都有明確的辦刊“宗旨”,如“法行天下,唯法獨尊”、“從輿論上維護人民的法律權益”、“弘揚正義,謳歌光明,斥惡崇善,激濁揚清”等。另外,有較爲嚴格的內部制度,如“請示報告制度”、“獎勵制度”、“工作人員須知”等。
“讓我們感到吃驚的是,這些假記者大都經過專門的‘業務培訓'。”馬愛民說,“有的培訓要搞一個多星期,內容除了新聞採訪的專業知識外,還包括有關法律法規、容易發現’問題'的部位以及‘採訪技巧'等。”
“我們一般會根據採訪對象的能力決定索要錢財的多少。在培訓時,’總部‘都會給我們講這些。講的內容還包括怎樣對付主管部門的檢查。”一名上當做了假記者的人告訴《瞭望東方週刊》。
“現在的假記者一改以前單個人偷偷摸摸行動的方式,而是聯合起來,甚至組織策劃一些'公益活動’,爲非法刊物製造影響,欺騙的廣度和深度都極大。”馬愛民說,在山西的假記者曾策劃組織了“百名記者環保萬里行”、“老幹部保護環境聯誼會”等。
“我們在一次例行檢查中,還發現了一個‘中國法制社會調查採訪萬里行’的牌匾。”李渝泉說。
據瞭解,自從中央媒體組織“中國質量萬里行”活動後,全國便也冒出了一些“萬里行”,打善輿論監督的旗號,到處敲詐勒索。
以境外攻境內
利用“全球化”,紛紛在境外註冊,然後在內地活動以逃避監管,是非法出版物的通行手段。
已被查處的《法制新聞》所屬的中國新聞出版社,便系境外出版社。
涉嫌多起敲詐活動的《警視專刊》是北京天平視點社會調查事務所與《中國社會報》合辦的。而北京天平視點社會調查事務所所屬的中國法制文化傳媒出版集團爲香港註冊公司。在《警視專刊》被查處後,該集團又出版了《中國警視專刊》,使用的是香港刊號。
6月21日,太原市新聞出版局將《百姓與法制》山西通聯部取締,發現該雜誌使用的是香港刊號。其負責人李紅森稱,他分別在晉城、長治、呂梁等地招了3名業務員,負責雜誌的宣傳和推廣,不發工資,拉業務提成。
“查處1個假的,會另外冒出lO個假的來,換個名字再來,在香港辦一個刊號簡直太簡單了。”馬愛民無奈地說。
一本萬利的收益
雖然是非法的,但《警視專刊》記者的“收入”讓人吃驚。據舉報人士稱,《警視專刊》山西記者站在呂梁、晉中、大同、忻州等地設了多個記者站,僅建站收入就達25萬元,其負責人在不到半年時間裏,收入高達100萬元,還專門購買了一輛豪華小轎車作爲“採訪”工具。
2003年11月底的一天,《警視專刊》江西記者站站長朱智峯等幾名假記者來到吉安市青原區的長樂鋼廠敲詐,廠長爲了不被曝光,答應出錢。幾經討價還價,廠長拿出1.2萬元才討回了朱智峯等人拍攝的膠捲。
公安機關查明,這幾名假記者自2003年11月至2004年1月間,先後竄至吉安、上饒等地的18家鋼廠,以記者和調查員的身份,對鋼廠以曝光、取締罰款相要挾,3個月裏共敲詐現金22.06萬元,各類高檔香菸16條,吃住遊玩等消費1.2萬餘元。
然而,假記者造成的惡劣政治和社會影響,卻是無法用金錢來統計的。
挑戰新聞監管
“我們每年應付'記者'的費用能買兩輛桑塔納轎車。”山西某貧困縣的宣傳部部長告訴《瞭望東方週刊》。
“現在假記者的氣焰十分囂張。”馬愛民氣憤地說。他稱,山西省新聞出版局一位副局長到基層檢查工作,有幾名“記者”前來採訪,自稱《人民日報》駐山西站記者,“我們局長以前管過報刊,就沒見過這幾個人,打電話一問,《人民日報》駐山西站就沒這樣的人,對方一看露餡了,離開時還警告我們局長'小心點'。”
在接受《瞭望東方週刊》採訪時,馬愛民曾將記者的各種證件及介紹信仔細覈對,“假記者把我們搞怕了,如果我們再被騙了,那還不成了笑話!”
作爲一位負責非法期刊整頓的部門領導,馬愛民顯得非常無奈,“我們只能查非法期刊,但有的非法期刊在山西就不出刊,如《警視專刊》,他們拿着幾本雜誌到處敲詐勒,總部卻在北京,我們管不了。”
據調查,《警視專刊》的記者一般都有兩個證件,一個是記者證,一個是北京天平視點社會調查事務所的調查證。“記者站”同時也是調查公司在當地的工作站或辦事處。
知情人士說,這是爲了逃避打擊而採取的一種策略,在對外活動時,全部是以記者的身份,而違法收取財物時均以調查費的名義,開具調查公司的收據。
“我們只查非法記者站,但這個公司是合法的,我們很難處置。”馬愛民無奈地說。
馬愛民認爲,在處罰力度上,相關法律規定也不力,處罰的數額一般是根據非法期刊的經營所得,“但這些非法期刊大部分採取贈送的方式,收入款項也不入賬。”
新聞出版主管部門對於發生在新聞出版領域的事情竟難以處理,這在中共歷史上也是很少見的。
處理中還遇到了這樣的麻煩:山西省新聞出版局查獲了《警視專刊》山西記者站非法活動的證據,並繳獲了其向私營業主收取“調查費”的相關票據。新聞出版局將該記者站的負責人程某移送公安機關,但公安機關在向有關私營業主取證時,對方矢口否認有被敲詐的事實,公安機關不得不將程某釋放。
《瞭望東方週刊》獲得的一份舉報材料稱,山西省忻州市交警隊董某曾被假記者敲詐了3000元錢和一隻羊。《瞭望東方週刊》向其電話求證時,董某不承認有此事。據瞭解,在新聞出版部門向公安機關移交的涉嫌詐騙的假記者中,大部分因無法找到證據而被釋放。
敲詐市場何以出現
有業內人士指出,假記者產業鏈的形成,在於中國社會轉型期間,一定範圍內出現了腐敗蔓延的現象,某些行業和從業人員本身就不乾淨,於是促成了“敲詐市場”的產生。
而在中國還沒有全面建成法治社會的情形下,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執政水平還有待提高的情況下,爲了維護社會正常運行,新聞媒體的作用有時被給予了過高的估計,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被視作政府權力的代行。
在這種情況下,民間出現了“記者證全國通吃”、“記者可以通天”等不正常說法。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公衆對新聞媒體的崇尚心理以及媒體自身制度不夠健全的因素,鑽了空子。
李渝泉告訴《瞭望東方週刊》,他們在查處《法制新聞》時,發現了該編輯部寫給國務院某位領導的一封所謂信函,信中說,長期以來,山西質監繫統存在“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用人”現象,嚴重影響和干擾了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
“他們經常謊稱給領導寫內參來敲詐別人。”李渝泉說。
山西省質監局一位人士向《瞭望東方週刊》證實,該雜誌曾以發表(《山西質監繫統“四亂”調查》一文向他們索要錢財,他們沒有理會,這些人又拿着這封信說要將該文報給中央領導,“他們說如果在雜誌上登廣告的話就可以不發這封信。”
山西澤州警方曾抓獲一名叫閻翔宇的假記者,該人自稱是《中國企業報》“焦點內參”的記者,認識北京高層某領導,可以擺平很多事,藉此騙取了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警方立案偵查的高某4.5萬元的“活動”經費。
假記者的泛濫還提出了一個挑戰:在利益誘惑面前,新聞的生命如何確保建立在真實性的基礎上?新聞媒體如何加強自律和改革?
而作爲真記者應該考慮的是:在信息時代的社會轉型期,在境外媒體的挑戰下,黨的新聞媒體應該怎樣進一步堅持正確導向,同時改善針對性、實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從而增強其在市場上的核心競爭力?
探訪假記者“總部”
“不需要備案。我們這邊的記者證都是香港發的”
2004年11月3日早晨,按照中國法制文化傳媒出版集團網站提供的電話,《瞭望東方週刊》記者以某文化公司員工的身份致電該機構,聲稱欲與其進行業務合作。一名中年男子讓記者當天下午l點半直接前往洽談。
該公司坐落於朝陽區的司法部行政學院大院裏。這棟5層小樓曾經是司法部的辦公大樓。在院子裏,記者又給這名男子打電話,他自稱姓方,是中國法制文化傳媒集團的總經理。
八個機構
經過繁瑣的登記手續,一位穿着極其類似警服的小夥子將記者帶到一間20平方米左右的辦公室裏,等待方總的出現。南邊的牆上貼滿了員工的照片和職務介紹,西邊的牆上則掛着黨旗和團旗。環形辦公桌中間豎着一枚炮彈模型。
方總名叫方建國,個子不高,臉龐較胖,說話帶濃重南方口音。他自稱是浙江台州人。記者聲稱是烏魯木齊某文化傳播公司的駐京代表,想在雜誌方面與中國法制文化傳媒集團進行合作。
方建國拿出中國法制文化傳媒集團的介紹給記者看。
該介紹說:中國法制文化傳媒出版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04年6月1日,下設的8個機構分別爲:《中國法制調查》雜誌社、《中國警視專刊》雜誌社、《中國視點與調查》雜誌社、北京天平視點社會調查事務所、北京天平警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案與法專題部、案與法內參、《普法知識叢書》出版社。
記者提及,中國字頭的公司對一些地方部門比較有吸引力。“中國法制文化傳媒出版集團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註冊的。”方建國解釋。
北京天平視點社會調查事務所、北京天平警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均是在北京註冊的。北京天平視點社會調查事務所的介紹稱:事務所的目的是在法制允許範圍內,爲企業及個體客戶提供一切調查服務,使他們對所要求的事件的過程和結果有清晰的瞭解。
案與法專題部的名稱由原司法部某副部長題寫。其主要任務是通過多種媒介方式向公衆“介紹”全國公檢法司系統比較有典型意義的案例和事蹟。
方建國提供的北京天平警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上,法人爲章寧泉,註冊資本100萬元,註冊時間是2001年6月8日。經營範圍包括: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承辦展覽展示活動,影視製作諮詢,影視策劃,編輯服務,企業形象策劃,電腦圖文設計製作,市場調查,信息諮詢。
這家在北京市工商局註冊的公司,2002-2004年年檢情況連續3年都是A級。方建國聲稱北京天平視點社會調查事務所的營業執照送至工商局年檢,不方便提供。方同時介紹,調查事務所的註冊資金也是100萬元。這兩個公司是兩塊牌子一套班子。
而他提供的中國法制文化傳媒出版集團有限公司的登記文件上顯示,該公司2004年5月24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登記生效,有效期1年,登記費用爲2600美元。
他同時聲稱,集團下屬的8個實體都是獨立法人,集團不過是個虛的管理機構。三本雜誌方建國說,中國法制文化傳媒出版集團有限公司現在主要從事兩方面的業務:社會調查和文化傳播。文化傳播這邊主要是3本雜誌即《中國法制調查》、《中國警視專刊》和《中國視點與調查》。
這3本雜誌的版權頁上,均沒有新聞出版總署核發的國內刊號和國內編號,而僅僅標明瞭國內協辦單位和地址。協辦單位是北京天平視點社會調查事務所。不過,這3本雜誌均申請了國際標準刊號,且編號末尾數相差僅有幾位。
雜誌的註冊地址是香港灣仔盧押道20號其康大廈801室。協辦地址正是《瞭望東方週刊》記者目前所在。廣告代理是北京天平警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方建國本人則是這3本雜誌的行政總監。
在方提供的雜誌註冊文件上顯示,中國警視專刊雜誌社和中國視點與調查雜誌社於2004年5月25日在香港登記,登記費用各爲673美元。2004年5月27日,中國法制調查雜誌社也隨之在香港登記,費用也是673美元。
“目前內地的發行還沒有開展,也不能走郵發,如果有需要,我們也能辦郵購或者寄送。”方建國介紹說,“不過,我們正在申請內地刊號,我們有消息,明年年初新聞出版總署會放開內地刊號的審批。”
這3本雜誌的內容大同小異,基本上都是公檢法及政府新聞,或者是曝光揭黑類型的報道,多數都是從別的雜誌摘編而來。
記者將《中國視點與調查》翻了翻,看到一篇關於公務員加薪的文章。文章作者是肖山與劉英麗。記者知道,這二位作者分別是《瞭望東方週刊》和《中國新聞週刊》的記者。但在《中國視點與調查》該文的署名欄和其他位置,均未註明文章是從《瞭望東方週刊》與《中國新聞週刊》摘編而來。
11月4日,記者向肖山與劉英麗求證,他們均表示不知道此事,也從未收到來自《中國視點與調查》的用稿通知或是稿費,並表示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
兩張證件
記者隨後向方建國提出想代理這3本雜誌在新疆的發行和廣告事宜,並要求參與組稿。方說,如果只代理一本,一年需交24萬元的基本金。如果想做3本雜誌的代理,那麼後兩本可以5折優惠,一年就是48萬元基本金,其他部分可以分成,可以具體再談。
記者提出,如果要在當地組稿,那麼能不能解決證件的問題?方一口答應,並展示了自己的記者證。
這張記者證爲深藍色封面,開本比新聞出版署記者證大兩倍以上。上面印着小號的“新聞”及“記者證”的繁體中文字樣。裏面是方的個人資料,記者證編號爲003。加蓋的騎縫鋼印是“中國視點與調查雜誌社”。
記者證上附有鐵道部和交通部1977年關於對新聞記者採訪出行實行優先照顧的條文。《瞭望東方週刊》注意到,這些條文與新華社一年前已經停用的舊記者證相同。
記者證發放的過程很簡單。“只要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供了政審合格的證明,再經過我們的培訓,就可以發放,但是要交納5000元的押金。”方介紹說。
他說:“我們目前在全國共有記者將近100人,這些人的記者證資料有些我們錄入了,上了我們自己網的有60多人,有些則根據本人的要求沒有登記,沒有上網,查不出來。有些人不屬於哪個辦事處,但是他有興趣做記者,對於這樣的人,我們也可以給他記者證,但是他需要經過我們的審查和培訓,交納相應的費用。”
記者提及,作爲香港媒體,在內地從事採訪活動是需要在新聞出版署和外交部備案的。
方說:“不需要備案。我們這邊的記者證都是香港發的,在內地完全可以使用。記者證啊,只要你不要去採訪政府就沒有關係,採訪政府的話可能比較麻煩,需要審覈,但是你們要是隻採訪下面,不涉及政府,不僅被採訪單位很配合,政府還會很高興暱。下面的那些公司啊、企業啊不會去核實你的身份的。”
方說,“如果想成立我們雜誌的地方記者站,當然現在不能這麼叫,上面現在不讓在地方設立記者站。但是我們可以變通的,採取依靠調查公司建立辦事處的方式,實際上就是一個記者站,但是不能向外打牌子,這樣可能會出問題,出去採訪的時候,出示我們的記者證其實就可以了。”
方還表示,“你們只要不寫反政府和黃色的東西,在雜誌上發什麼都可以。”
同時,方還說:“如果你們覺得記者證有風險,我們還可以發給你們調查證,這個證件沒有真假,反正國家現在對調查活動也沒什麼規範。”
隨即,他展示了自己的調查證。這個證件是由北京天平視點社會調查事務所發放的,類似單位自行印製的工作證。方的編號爲SD0444。方表示,“這個證件也蠻管用的。”
調查證上印着:本證爲我所調查人員的工作證件,請各級政府及司法、行政和企事業單位大力協助。本證爲調查人員進行社會事務調查專用證件,持證工作人員必須按照我國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工作。此證妥爲保管,如有遺失,立即報告。證件編號、人員身份可上網備查。調離本單位時,及時交回此證。
記者表示,這個證件不是全國統一的,如何上網查詢?方說,在中國法制文化傳媒集團的網站上可以查詢。
l 1月4日,記者上了這個網站,在網上公佈的持有這種調查證的共有ll 7人。這些證件編號以SD打頭,職稱分爲3級:助理調查員、調查員、高級調查員。
網站另註明:如果需要查詢記者證的真僞,可以致電雜誌社人事處。一個調查所方建國稱:“我們現在建了一部分省份的辦事處,包括天津、河北、江蘇、浙江、山西、湖南、湖北等。這些地方的辦事處人員,通過我們的審查授權後,發給介紹信和記者證,都可以進行採訪活動。我們各地的辦事處都是北京天平視點社會調查事務所的分支機構,他們所有的費用都要交上來,然後再由上面分配下去。”
在他提供的建站材料上,建站的機構層級設置爲北京總部、省市級辦事處和地市級工作站3級。
方解釋道,名義上是以北京天平視點社會調查事務所爲總部,地方上在名稱後面加上辦事處或者工作站,證件由總部統一頒發,一般是同時發給記者證、採訪證和調查事務所的調查證。雜誌社的記者同時也是社會調查所的調查員,服裝和文書也都由北京總部統一製作,服裝爲仿警服。
在建站過程中,北京總部會向辦事處收取5萬元、工作站收取3.5萬的建站管理費,在地方站點建成之後,總部會每年向地方收取省市級24萬元到30萬元、地市級9萬元到12萬元的管理費。地方招聘的工作人員每人收取5800元的培訓費(在北京培訓的教材費、教學費、伙食費、住宿費、證件核發的工本費)。裝備費用爲13800元,用於服裝和採訪器材等。
方說:“在廣告和發票的問題上,只要你們有要求,我們就可以開發票,想開多少都可以,沒有上限,幾百萬也沒問題,但是我們得按照三七或者四六分成,你們得給點費用給我們。如果地方完成總部每年的創收任務,總部會返還管理費的20%到50%不等。上繳管理費每月一次。”
他最後補充說:“開票方面,有現金的現金也可以,轉賬也可以,匯票也行,打到私人賬戶上也無所謂,我們的方式是比較靈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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