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浙江日報消息,《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昨日公佈,根據規定,省政府領導今後一般不再爲部門和地方活動等發賀信,不題詞。
——實行科學民主決策
工作規則規定,省政府及各部門要完善羣衆參與、專家諮詢和政府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健全重大事項決策的規則和程序,實行依法決策、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
各部門提請省政府討論決定的重大決策建議,必須以基礎性、戰略性研究或發展規劃爲依據,經過專家或研究、諮詢、中介機構的論證評估;涉及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的,一般應通過社會公示或聽證會等形式聽取意見和建議。
——不發賀信不題詞
根據《規則》,今後省政府領導同志不爲部門和地方的會議活動等發賀信、賀電,不題詞。因特殊需要發賀信、賀電和題詞,一般不公開發表。
《規則》規定,省政府領導同志及各部門負責人要每年安排時間下基層接待羣衆來訪。
——執法過錯要追究
按照行政執法與經濟利益脫鉤、與責任掛鉤的原則,省政府將逐步理順行政執法體制,科學設定執法部門的職責和權限,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行綜合執法試點。嚴格實行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制。
省政府及各部門要接受新聞輿論和羣衆的監督。對新聞媒體報道和反映的重大問題,各部門要積極主動地查處和整改並向省政府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