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爲承攬美食城所需原材料的採購權,三名男子糾集200餘人前去“騷擾”,導致該美食城無法正常營業,直接損失2萬餘元。18日上午,天津河西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據起訴書稱,被告人孫某今年33歲,本市人。被告人張某,31歲,來自吉林省。被告人宋某,22歲,家住本市西青區大寺鎮。今年7月2日,孫某爲達到承攬河西區廈門路一家美食城所用原材料採購權的目的,張某爲發泄不滿情緒,二人共同策劃糾集多人前去搗亂。7月3日17時許,孫某指使宋某、小胖子(在逃)糾集社會青年200餘人來到該美食城,採用佔座方式,將大廳及部分單間佔住。孫某藉此向美食城負責人提出承攬所用原材料採購權的要求。在得到答覆後,孫某方命人撤離。佔座持續近2小時,其間導致美食城無法正常營業,直接損失營業額約2萬餘元。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孫某、張某爲實現無理要求或發泄不滿情緒,經共同策劃,由孫某組織、指揮,宋某積極參與擾亂企業營業秩序,致使企業無法正常經營,給企業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其行爲已觸犯刑法,應當以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追究三人刑事責任。
今日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一系列證據,用以指控三被告人所犯罪行。三人一一作答,並承認起訴書列明的犯罪事實。法庭上,孫某表示自己當初指使宋某找人到美食城佔座,根本沒有意識到這屬於犯罪行爲,希望法庭從輕判處。截至發稿時,案件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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