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從天津市考試部獲悉,經財政部、人事部研究,對會計專業術資格考試科目進行了相關調整。
據瞭解,200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考試的中級會計實務(一)和中級會計實務)科目合併爲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法科目不變。調整後,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考試爲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科目。從2005年起,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試將按照調整後的3個科目進行。初級資格試科目仍爲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在2005年度,報名參加中級資格會計務科目考試按下列要求進行,在2004年考試中,已通過中級會計實務(一)科目考的人員,在2005年度可報名參加中級會實務(二)科目的考試。
參加2005年度中級會計實務(一)和中會計實務(二)兩個科目考試的合格成績在當年有效,自2006年度起,停止原中級計實務(一)和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的考。2005年度首次報名參加中級資格會計實科目考試的人員,按照調整後的中級會計務科目進行。
港澳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提交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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