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檢察日報報道,近日,經遼寧省鞍山市鐵西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汪秋紅等4人因犯搶劫罪分別被法院判處十一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汪秋紅等4人均系安徽省農民,今年3月來鞍山打工。因他們都沒有一技之長,憑力氣掙的錢除去花銷後所剩無幾,難以發大財。經商量後,他們認爲冒充警察搶劫既不用花很多力氣,來錢又快。
5月13日21時許,他們進入鞍山市鐵西區一居民住宅內,冒充警察強令屋內人員面牆抱頭站立,以搜查毒品爲由,搜查了屋內人員的身體,搶走現金2000元、金項鍊一條、手機一部及打火機等物。
但他們還沒來得及返回自己的住處,就被警方一舉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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