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消息,武漢市將對公務員實行引咎辭職制、行政告誡制。武漢市人事局向媒體通報了“建立健全公務員退出機制”的相關規定。
根據新出臺的規定,公務員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或者對重大事故負有重要責任,不宜再擔任公務員職務的,應當引咎辭職。應當引咎辭職而不辭的,任免機關應責令辭職。
公務員如果有態度生硬,對羣衆提出的正當要求和意見置之不理的;作風粗暴,嚴重影響幹羣關係等行爲的;損害公務員形象,有羣衆不滿意的其他行爲的,將由任免機關給予3—6個月的行政告誡,直至辭退。
據介紹,武漢市目前共有33800多名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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