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近日轉發了《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加強煤礦安全監督管理,進一步做好小煤礦關閉整頓工作意見》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做好小煤礦關閉整頓工作,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通知指出,當前全國煤礦安全生產保持了總體平穩、趨於好轉的態勢,但由於煤炭市場趨旺、煤價上漲,部分地區已關閉、報廢的小煤礦受利益驅動,又出現非法開採的現象;一些煤礦企業不顧安全生產條件突擊生產、盲目超產問題也時有發生。近期連續發生了多起重特大事故,給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嚴重損失。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此高度重視,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要求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監督管理,進一步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全面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發展的關係,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一要堅決打擊非法開採行爲,規範煤炭生產秩序。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對小煤礦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凡按規定應該關閉的礦井,必須立即予以關閉。對已關閉礦井、報廢礦井和基建礦井等要加強巡查和監控,防止非法生產。二要強化對小煤礦安全隱患的整治,對於經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評估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達標的,予以關閉。三要落實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嚴格煤炭生產市場準入。四要集中開展以“一通三防”特別是瓦斯治理爲重點的專項整治,全面排查和及時整改瓦斯事故隱患。
通知強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小煤礦關閉整頓工作的領導,認真分析本地區煤礦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採取有力措施,堅決關閉各類非法生產礦井。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要依法加強對煤礦企業的監督檢查,對本地區煤礦生產中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提出加強和改善管理的意見。對出現小煤礦非法開採的,除依法追究有關組織生產人員的責任外,還要按照規定追究有關行政負責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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