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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的庭審時,62名涉案人員被戴著頭套押入審判庭。 |
京城兩名家為宋留根辯護
李肖霖律師為北京律師協會刑事辯護委員會秘書長、北京煒衡律師事物所律師,曾代理過劉曉慶稅案和國內第一例龍膽瀉肝丸受害者狀告同仁堂案。
宣東律師有著30多年的刑事審判經驗,3年前退休『下海』做了律師,現任職於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曾為黑龍江建國以來最大黑社會案件首犯張執文擔任辯護人。後更為『西安3·25即開型彩票造假案』被告人楊永明做代理律師。大概4個月前,宋留根的家人直接到北京找到李肖霖,請他和宣東律師為宋留根辯護。
18日庭審第一天後,宋留根的兩位辯護人、來自北京的李肖霖和宣東律師在酒店房間接受了本報記者的專訪。
在當天的庭審中,兩位律師對被告人的提問目的明確,直指要害,其所問問題中表達出的辯護思路令辯護席上的一些同行敬佩。一位律師曾對記者承認,『這些提問對我具有啟發性。』
兩位律師為辯護准備的文件要比起訴書厚得太多,其中包括一些比較敏感的資料。在他們帶來的筆記本電腦裡,還有宣東律師對黑社會性質犯罪的一篇重量級思考,作為研究此類犯罪的專家,宣律師認為宋留根案非常典型,通過對宋案的研究,一定程度上完善了他關於如何定義黑社會性質犯罪的理論體系。
不滿游街示眾和媒體用語
李肖霖認為鄭州警方在宋案偵察階段的做法和一些河南媒體的報道方式『非常危險』。他抖動著茶幾上的一份報紙說:『在法庭確定有罪之前,我的當事人就是清白的,誰給警察的權力,讓他們把犯罪嫌疑人游街示眾?又是誰給媒體的權利,讓報紙「未審先判」,在游街的照片下注明是「黑社會老大被抓」?』
李說:『在我國只有法院纔能夠裁判一個人是不是罪犯,剛纔我說的這種做法的危險在於放任破壞法律程序的情況發展下去,這樣做沒有人是受益者,因為每個人都有可能受到這種衝擊。』
關於宋留根的核心辯題
宋與柯橋托運的關系
律師:宋只是柯橋托運部的送貨人
針對宋留根面臨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首犯』的指控,李肖霖表示,宋留根在紡織大世界的托運部只負責接送浙江柯橋市場托運部用火車發來的貨物,此發貨線路(柯橋-鄭州)是柯橋托運部壟斷經營的,宋留根在柯橋並不擁有股份。他沒有理由去欺行霸市,因為他只是一個送貨人。』
宣東則認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定性要有4個要點,宋留根等人的組織特征(是否有組織尚是疑問),財產特征(他們的財產看不出歸組織所有,並用於犯罪)和行為特征(起訴中列舉他們的暴力犯罪並非經常有組織的,而是表現得很隨意,多是偶發的)等都不具備黑社會性質特點。
警方:你會看到宋留根等人的罪證
針對兩位律師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辯護意見,記者又采訪了鄭州警方專案組成員,他們針鋒相對地指出,『說宋留根只是一個送貨人,是偷換了概念,因為宋留根實際上壟斷了柯橋到鄭州的鐵路發貨線路,在托運費上攫取了巨大利潤,他們不允許出現其他的發貨渠道,一些同走此條線路,但依托公路的托運部慘遭宋留根一伙打砸,宋等人還赴浙江攻擊設立在柯橋的此類托運部。』
這位人士說:『將來你會看到證據,一些不從他們托運部運貨的商戶被攻擊,所進的布匹上被長刀捅爛。』
足以判宋死罪的命案
律師:此案已審結,判決書沒宋的名字
李肖霖分析,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罪不致死,因此他的當事人宋留根面臨的最大問題是起訴書中提到的那起故意殺人案件。
(起訴書中指控:1993年6月,宋留根伙同陳華、劉玉龍、李軍預謀殺害馮雙亭,宋留根指使陳華、劉玉龍、李軍伺機殺害馮雙亭,同年7月23日晚9時許,陳華、劉玉龍、李軍在馮雙亭住處門口致馮雙亭死亡。)
兩位律師表示已發現此案件中的一個重大疑點,並且『此案當年已經審理完結,在判決書上並未出現宋留根的名字,這點對控方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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