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兇妻子爆炸前被殺
鑑於袁代中作案嫌疑重大,專案民警經過分析認爲,袁代中目前存在兩種可能,一是已經爆炸身亡,二是可能作案後逃逸。爲此,專案組立即指揮民警在銅梁縣各路口布控設卡,以防止犯罪嫌疑人外逃。另一組民警則迅速趕往袁代中的家中進行搜查。
當專案民警趕到袁代中家中時,堂屋門框上的血跡清晰可見,凳子上掛着血衣,臉盆裏是紅紅的血水,而臥室的門關着,門把手上纏着電線。電線是否接着爆炸物民警心裏不清楚,爲防止貿然進屋造成嚴重傷亡,民警們在首先切斷電源後,再由消防隊員用切割機將臥室的捲簾門切開。當民警們從切開的口子進入臥室時,血腥味瀰漫着整個小室:牀邊一具女屍血肉模糊地躺在地上,棉被和毛毯蓋在上邊。死者正是袁的妻子譚某。
經法醫檢驗,死者面部被砍12刀,雙手腕大部分被砍斷,系失血性休克死亡,死亡時間大約在12小時左右。而後,民警們還在屍體旁邊發現10枚電雷管和一把帶血的菜刀。
疑兇案前將女兒託付表弟
袁與前妻生有一女,今年13歲,讀初中二年級。在袁與前妻離婚後,女兒雖然判給他撫養,但長期住在前妻處。專案民警找到袁代中的女兒,進一步瞭解覈實情況,並獲悉袁在案發當天中午曾對女兒說:“我要走了,以後如果有事就去找表叔。”隨後給了女兒380元錢。由於袁沒有固定工作,因而經濟並不寬裕,平時給女兒錢也從未超過10元。
鑑定確認疑兇在爆炸中死亡
在爆炸留下的殘渣中,民警們發現一雙從膝蓋以上5釐米處整齊斷裂的男性雙腿以及一隻沒有臉部的頭蓋骨。結合炸點是在離地1米左右等現場勘查情況分析,民警們認爲袁可能已經在爆炸中死亡。爲此,民警立即將現場發現的可疑殘肢與袁的女兒進行DNA鑑定。
19日上午11時,警方確定現場殘肢就是袁代中的屍體。專案指揮部由此斷定,銅梁“11·18”爆炸案以及殺害譚某的犯罪嫌疑人就是袁代中,袁已經在此次爆炸中死亡。
騎摩托車實施爆炸
附近羣衆反映,袁因打麻將等問題曾多次與其妻譚某發生爭吵,前兩天還在這家茶館內發生過爭吵。現場一目擊者也反映,在爆炸前10多分鐘,曾看見袁在現場附近出現。據現場受傷者朱某稱,在爆炸前看見袁騎摩托車直接衝進茶館,引起茶館內人員的指責,隨即就發生了爆炸。
炸藥威力僅次於TNT
據瞭解,袁使用的炸藥是銨銻類炸藥,其威力僅次於TNT炸藥,爆炸當量爲3至5公斤。19日上午,專案民警再次對袁代中家進行了細緻徹底的搜查,又從其家中發現多處已經安裝有電雷管起爆裝置的炸藥,共約14.5公斤,這些爆炸物如果被引爆,後果將不堪設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