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要:11月2日晚上10點10分左右,江蘇漣水縣鄭樑梅中學高三學生肖軾(化名)已上完晚自習,和朋友推着自行車走在回家的路上。只要再走幾十米,就可以拐向通往村子的小路了。這時,一輛黑色帕薩特轎車從身後將他撞飛———肖軾當場死亡。引人注意的是,撞死肖軾的車竟是漣水縣委的“蘇HN0011”號公車,而駕駛該公車的人正是漣水縣委副書記侯繼海,而他撞人後並沒有停車。漣水縣委日前證實,侯當時“私駕公車”是要去淮安市給父親祝壽。11月17日,侯繼海被淮安市委正式免職。但是,被稱爲社會腫瘤的“私駕公車”現象能否就此絕跡呢?
高三男生瞬間被撞飛
“我和肖軾推着自行車走在路的右邊,我們相距半臂的距離,他在左,我在右,突然我的左手被一個硬的東西撞了一下,再看肖軾,就沒有了,幾秒鐘後,我才反應過來,肖軾被汽車撞飛了……”李恆(化名)低着頭,難過地向記者講述肖軾被撞死的情形。肖軾曾是他最好的朋友,怕記者聽不懂,他把這句話重複了兩遍。他的母親說,別人一問這件事,李恆總是用這句話作爲回答的開頭。
高三男生被撞出十多米
11月2日晚9點40分,江蘇淮安市漣水縣鄭樑梅中學高三年級下晚自習了,李恆收拾好作業與書本,出門推着自行車往回走。他的家在城郊的南堆大隊(當地人稱三大隊),屬於漣城鎮黃河社區居委會,離學校有四五公里遠。他的自行車壞了,只能推着走,走出大約1公里遠,與他同村同校同年級但不同班的肖軾騎着自行車追上了他。“肖軾和我是很好的朋友,我們都是19歲,從小一起長大,處得很投機。”肖軾堅持要與李恆一起推着自行車回家。“天很黑,肖軾陪我一起推着自行車走,我挺感激他的。”
從縣城內的鄭樑梅中學回南堆大隊,有兩條路,一條近些,但路況不大好,另一條是走淮漣公路,稍遠些,但路況較好。平時,李恆愛走近路,肖軾則習慣走淮漣公路。這天,兩人推着自行車選擇了走淮漣公路。過了城南加油站,公路上就沒有了路燈,而當天的夜比較黑。李恆與肖軾上身都穿着白綠相間的校服,一路上“有說有笑”。“我們都遵守了交通規則,我們都走在右側白線以外。”李恆一再強調說。
“撞肖軾的那輛轎車是從我們身後開來的,好像是沒開車燈吧,反正我事先根本沒覺察到有車靠近我們。我們誰也沒意識到車向我們撞來,肖軾被撞飛時,我根本沒反應過來,只聽到‘嘭’的一聲,同時感覺左手被碰了一下,有點疼,然後就發現肖軾不見了。”李恆估計,大約10點10分左右,他們走到淮漣公路上的事發地點,這裏離拐向村子的小路只有三四十米了。記者根據目擊者的實地指認,發現此處距“76公里”路碑(路碑標識爲“蘇309[指309省道]76公里”)有十幾米,路對面有一家小型服裝廠和一家小型麪粉廠。
撞飛高三學生肖軾的這輛轎車,後來被漣水縣委辦公室主任陳照新證實是輛黑色帕薩特,車號爲蘇HN0011,是漣水縣委爲縣委副書記侯繼海配備的公車,並且,當時的駕車者就是侯繼海本人。“肖軾被撞飛了起碼七八米遠。”這是李恆的說法。但另一位目擊者判斷,“至少被撞飛十幾米”。記者根據目擊者的指認,從李恆摔下的自行車處算起,至肖軾死亡處,大約有20米左右。
車禍發生後,李恆的父親害怕再出事,開始每天接兒子下晚自習。他認爲,那天出事時,如果走在左邊的是李恆,死的就是李恆,而不是肖軾。李恆自己也有許多天沉默寡言,他總在作着種種假設,比如那天走得再快1分鐘,就拐向回村裏的路了,還比如那天自己的自行車沒壞,他和肖軾就會早些回家,不會出事。但李恆更多的是想不通,路面有10餘米寬,車又稀少,那輛轎車怎麼會撞上走在路邊的好友肖軾呢?
目擊者大喊肇事車沒停
據說,肖軾被撞飛後,跟在轎車後的一輛大卡車很快駛過該段路面,車斗子掛住了肖軾剛被撞飛的自行車。李恆拼命往前追,同時用最大的嗓門一遍遍喊“停車”,但大卡車和小轎車都沒有停下。大卡車擋住了他的視線,他看不見肇事的小轎車,更沒有機會看清小轎車的車牌號。“我追了至少20多米,喊了好多聲,追不上,擔心肖軾的傷勢,就回頭了。”
李恆在路上找到被撞後的肖軾時,不禁呆了,剛纔還談笑風生的肖軾“在路邊仰面朝天地躺着,嘴角流着血”,“我使勁喊他的名字,他不睬我,我只看到他右手手指微微動了一下,就再沒見他動過”。目擊者陳學軍說他永遠忘不了那悽慘的一幕:那個學生頭朝南,腳朝北直躺着,一動不動,頭下面有一攤血。
李恆叫肖軾不醒,立即奔向麪粉廠大門,使勁敲門,要求借電話撥打120急救電話。麪粉廠看門人陳學軍被叫醒後,因門房無電話只得急敲隔壁女老闆的門,女老闆應聲後,陳學軍很快跑到幾十米外的車禍現場。他說:“現場除了死者和一輛倒着的自行車外,沒看到肇事車。”被敲醒的女老闆比陳稍晚一兩分鐘也趕到現場,但因爲害怕,沒有靠近肖軾。她說:“我出去時撞人的車子肯定不在現場,只看見那個小孩躺在地上。”
李恆因等不及女老闆穿衣服,立即拼命般地向東跑去。東邊百米外有一家小雜貨店,是南堆大隊村民開的。李恆敲開小店的門,自己撥了兩遍120,但慌亂中沒撥通。小店的男主人簡單地問清情況後,幫忙撥通了120。在李恆又轉身向肖軾處奔去後,小店男主人也披衣出門,急急向南堆大隊肖軾家跑去。據李恆說,他經過肖軾處時,看門人(陳學軍)和一個女的(女老闆)都在現場了,他喊了一聲“你們幫我看一下現場”,就奔向約1公里外的南堆大隊向肖軾父母報信。
“那輛轎車撞了肖軾,動靜那麼大,肖軾的自行車也被撞飛,開轎車的人不可能不知道,但卻沒有停車,而是繼續向前開,速度很快。”李恆氣憤地說。記者向多位有多年開車經驗的轎車司機諮詢,他們都認爲車把人撞飛十多米,駕駛員一般情況下不會察覺不到。一位熟悉交通法規的南京市交警也持同樣的看法,他並且認爲,如明知撞人還不停車,屬逃逸行爲,有故意破壞現場之嫌。與之相反,因擔心過往車輛不小心碾軋肖軾屍體,破壞車禍現場,陳學軍和女老闆在救護車趕來前,一直守着肖軾。那位女老闆在現場焦急地撥打了120急救電話。“撞了人不停車,我當時也氣憤!”她說。
多位目擊者證實,事發約15至20分鐘後,救護車趕來。“在救護車上,醫生就說肖軾已經不行了。到了縣人民醫院,搶救人員只檢查了肖軾的心跳、呼吸等,就宣佈死亡了。實際上醫生基本沒搶救,因爲沒法搶救了,人當場就被撞死了。”肖軾的父親肖健(化名)說。
肇事公車返回車禍現場
據陳學軍回憶,李恆敲門後約兩分鐘,他就到了現場,在現場站了10多分鐘後,發現一輛黑色轎車從東邊(縣城方向)開來,並停在李恆摔倒的自行車旁。他注意到了這個車的車牌號,“是漣水車牌,尾號爲‘0011’”。上文提到的女老闆也證實了這點,她說她比陳學軍遲到現場一些,但也站了10分鐘左右,纔看見黑色轎車開來。她也證實,此車正是“11號車”。他們共同推算,此車到現場時,距離發生車禍“至少有15分鐘”。“轎車裏下來兩個人,好像都是男的,都穿着西服,都胖胖的。兩人四處看,像是在找傷者。我就以爲這輛車是警車,我還和他們說了話了呢,我用手一指,說‘人在這邊呢’。這時救護車就開過來了,他們兩個人幫助醫護人員,一起將那個小孩(指肖軾)擡上救護車。這時我以爲這車是見義勇爲、義務救人的車。”陳學軍回憶。女老闆也證實轎車中下來的是兩個人,但沒有看清楚兩人面貌。
李恆的父親證實,他當晚11點後到現場時,發現“11號車”仍停在那裏,幾名穿制服的交警正撐着皮尺,在量一些什麼。陳學軍說,大約在急救車開走20分鐘後,警車纔來到現場,是輛有警燈的麪包車,沒鳴警笛,只閃着警燈。“他們勘察現場時,來回量轎車與死者摔倒處的距離。我當時很詫異,警察幹嗎老從‘救人的車’那裏量起呢?還老對着這車拍照片?第二天我才聽說這車就是撞人的車。”這些目擊者證明,次日,警方向他們瞭解了當時的目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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