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天,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近日在執行抓捕任務過程中英勇犧牲的公安民警林傑、劉東寧兩位同志爲革命烈士。
2004年11月19日晚22時許,在執行抓捕任務過程中,林傑同志被暴力拒捕的歹徒開槍擊中,當場犧牲。劉東寧同志在與歹徒搏鬥過程中身負重傷,經搶救無效,不幸犧牲。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據林傑、劉東寧同志的英勇事蹟和國務院及民政部的有關規定,批准林傑、劉東寧同志爲革命烈士,其家屬享受烈屬待遇。
昨天,天津市總工會經研究決定,追授在執行抓捕任務中英勇犧牲的公安民警林傑、劉東寧同志天津市“十五”立功先進個人榮譽稱號,並號召全市廣大職工向他們學習。共青團天津市委作出追授兩位同志“天津傑出青年衛士”榮譽稱號的決定,並號召全市廣大青年向兩位傑出青年衛士學習。學習他們服務人民、甘於奉獻的高尚人格;公正執法、臨危不懼的無畏精神;以青年衛士爲榜樣,全面提高自身素質,自覺投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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