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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採用橙紅色 防腐防撞耐高溫 飛行數據全記錄 |
11月24日,在距離東航龐巴迪CRJ-200型客機失事的第三天,失事飛機的兩個黑匣子相繼出水。至此,“11·21”空難的見證者黑匣子全部打撈出水。
昨天,記者從民航航空安全技術中心證實,目前出水的黑匣子已經被火速送到北京的該中心,其破譯工作正在緊鑼密鼓進行當中。同時,記者獨家專訪曾經參與破解多起空難黑匣子譯碼的北京業內專家,細解黑匣子的破譯之謎。
外觀:像個集裝箱貨車模型
外觀被設計成集裝箱貨車模型的形狀,只不過“車”頭部分向前探出一個類似於不鏽鋼把手的拉桿,那就是用於探測儀器水下定位的“水下信標”。
“實際上,黑匣子並不是黑色的,它外表一般採用鮮亮的橙紅色,這是國際救援色,以備現場搜救人員及時發現。”記者在專家辦公室內見到了一個完好的黑匣子。
這個長40釐米,寬、高約20釐米的橙紅色外表看起來一點都不“冷酷”,相反,其外觀被設計成集裝箱貨車模型的形狀,只不過“車”頭部分向前探出一個類似於不鏽鋼把手的拉桿,那就是用於探測儀器水下定位的“水下信標”。一旦黑匣子落水,信標即發出頻率爲37.5千赫茲的聲波,水面探測裝置通過對其感應來鎖定具體位置。
“車”頭內,實際上安裝了18塊類似於電腦硬盤的計算機芯片,用於數據的存儲。計算機芯片的固態黑匣子目前處於世界先進水平,它比先前的鋼絲錄音裝置和磁帶記錄器又進步了很多。
記者試圖用手搬動這個鐵盒子,它也就有10公斤左右的重量,但是卻擔負着人們太多的複雜期盼,它在譯碼專家的手中從來都是最重的。
功能:默默記錄飛機工作狀態
如實地記錄下飛機飛行高度、儀表工作狀態、正駕駛員、副駕駛員、觀察員和駕駛艙混音等各種相關數據和語音資料。
“坦率地說,黑匣子某種程度上就是應對事故的見證,一旦機毀人亡,只有它記錄的數據還活着,給後人留下線索。”
記者在黑匣子鮮亮的外衣上看到醒目的英文提示“FlightRecorderDonotopen”(飛行記錄儀嚴禁打開),另一側則是相同內容的法文。
安裝于飛機尾部的黑匣子正常狀態下從來不允許被打開,機組人員也不例外。
飛機尾部的飛行數據記錄器與飛機的各種儀表相連,默默地、如實地記錄下飛機飛行高度、儀表工作狀態等等數據;而艙音記錄器則通過四個通道,分別記錄下當時駕駛艙內正駕駛員、副駕駛員、觀察員和駕駛艙混音等各種相關語音資料。
結構:核心部分包裹四層外罩
不論外界溫度多高,其溫度將維持在70攝氏度的恆溫,以保證內部芯片不會在高溫中損壞。
“黑匣子的核心部分佔據的體積相當有限,更多的還是層層外衣的包裹,這種保護使它防腐蝕、防撞擊、耐高溫。”
這是一張黑匣子的切面圖,記者看到,一個核心被四層功能不同的外罩層層包裹。據專家介紹,這四層通常是不鏽鋼外殼,防碰撞減震層,防腐防油層,以及恆溫層,恆溫層膠狀物遇熱後迅速融化爲液體,不論外界溫度多高,其溫度將維持在70攝氏度的恆溫,以保證內部芯片不會在高溫中損壞。
“內部芯片就像一塊硬盤,通過特殊的軟件可以對保留的數據進行讀取。”在談到數據獲得的過程,專家解釋說,“這些數據在外行人眼中僅僅是一組組數據而已,但譯碼專家對他們將進行周密的分析,結論也將從這些分析中產生。”
據瞭解,目前最先進的技術,可以通過三維立體圖形的方式,按照解讀數據完善詳盡的情況下,將飛機失事前幾秒鐘的運動軌跡完全再現,“那樣,通過電腦圖像就可以看到飛機失事的全過程。”
解密:黑匣子不是唯一途徑
在事故原因真正水落石出前,並不能判斷黑匣子信息的作用能夠佔到1%還是100%,它是解密捷徑,但不是唯一途徑。
實際上,按照國際慣例,一起空難事故的調查組將細分爲七、八個組,譯碼組僅僅是其中的一個組別。在對事故發生原因的認定上,每個組分工不同,但工作同樣重要。
據這位專家介紹,每一個黑匣子的保存完好程度是不同的,在事故中或多或少地受損是時有發生的事情,這就決定了對保存數據的解密也不可能一帆風順。
在記錄器不能完整保存數據的情況下,其他組別的工作狀況也非常重要。以還原小組的任務來說,他們的主要任務就是將撿拾的飛機殘骸按照原狀擺放,能夠支撐的部分就用架子支起來。儘管飛機墜毀,但是痕跡是永遠也毀不了的。
專家列舉了一起飛機墜毀事件的調查,按照黑匣子的記錄數據,能夠判斷飛機墜毀前產生爆炸,其他線索卻很少。但通過還原殘骸,專家發現飛機某一部分有大量已經燃燒變形的、且集中的氧氣調節器,而這部分機身燒燬最嚴重,後來又通過其他諸多因素分析,最終判斷這起事故是由於違規堆放了電子元件,他們在飛機起飛後打火燃燒,而前貨艙又沒有安裝防煙裝置,致使火勢蔓延無法控制,最終造成事故。
這就要談到在飛機失事後,人們爲什麼對黑匣子的期待很高了。“實際上,在事故原因真正水落石出前,並不能判斷黑匣子信息的作用能夠佔到1%還是100%,它是解密捷徑,但不是唯一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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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譯結論公開有限制
1993年在桂林一次737發生墜機事故;還有一次是在溫州,圖154飛機失事以及近年內的空難,對於墜機的調查結果,調查組均公佈了幾句話而已。
對此專家認爲,按照國際慣例,對於黑匣子數據的破譯結論公開都有一定的限制。首先,事故原因的水落石出需要一定的時間,美國最長的一起事故原因調查持續了8年之久;其次,原則上對細節不願透露太多,避免人爲模仿造成負面影響。
據瞭解,國際民航組織公約的附件13是專門管事故調查的一些規定,在這個附件13裏,第一句話就是,“事故調查的唯一目的是爲了查明事故原因,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而不是爲了分攤過失和責任。”
“這就明確表明了,空難事故調查組的工作完全是對事不對人,而相關責任的追究要由司法機關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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