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省檢察院瞭解到:今年初以來,省檢察院已依法審結和出庭公訴了一批有影響的職務犯罪大要案件,全省有9名“廳幹”落馬。
相關鏈接 被查辦的9名“廳幹”
彭晉鏞(從略)。
姚建江,被查處前爲自治州州委常委、州委祕書長。因涉嫌受賄27.5萬元被查處,今年8月17日,被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彭善文,被查處前爲自治州副州長。據檢察機關指控,他在任職期間,涉嫌受賄金額121萬餘元。
朱應求,原系婁底市委副廳級助理巡視員、婁底市第一屆人大代表,曾任雙峯縣縣長、婁底地區工商局局長和雙峯縣委書記,因涉嫌受賄於2003年7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9日被逮捕。今年8月31日,朱應求被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17年。
王道生,被查處前爲省政府副祕書長,曾擔任永州市委副書記、市長,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九屆省政協委員。因涉嫌收受鉅額賄賂於今年6月被批捕。
羅子光,被查處前爲婁底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曾擔任漣邵礦務局洪山殿煤礦礦長、雙峯縣縣長、漣源市委書記。因涉嫌受賄等問題,於今年5月被湖南省紀委“雙規”。
鮑乃釗,被查處前爲岳陽長嶺化工總廠副廠長,曾任長煉副處長,副總工程師,建安公司經理。因涉嫌貪污、受賄、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本被省檢察院立案調查並提起公訴。
另兩名被提起公訴的廳官分別爲工行湖南省分行前行長王金賢和原株洲化工集團公司副總經理李在福,目前檢察機關尚未公佈具體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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