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第一章第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第一章第二條關於香港駐軍、澳門駐軍實行人員輪換制度的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駐澳門部隊部分人員於2004年11月17至28日進行正常輪換。香港駐軍、澳門駐軍對香港特區政府、澳門特區政府和廣大市民給予的支持和關心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