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聯合國祕書長安南任命的16人專家委員會將於12月2日正式向安南遞交聯合國改革方案報告,內容包括修改聯合國憲章,從而承認成員國在自衛前提下,採取部分“先發制人”的軍事手段,並對恐怖主義加以明確界定。方案中最引人注目、同時也最具爭議性的內容將是聯合國安理會的擴大方案。
《紐約時報》28日援引部分外交人士的消息說,這份長達60頁的報告建議,將聯合國安理會的席位從目前的15席擴大到24席,亞洲、非洲、歐洲和美洲各佔6席。報告還提出2個備選方案,一是,除常任理事國外,增設8個“半常任理事國”席位,任期爲4年,另設一名“非常任理事國”,任期爲2年。另一個備選方案是將安理會目前的5個常任理事國擴大到11個,將“非常任理事國”的數量從10個減少到3個,2年改選一次。
報告提出,不論採取何種改革方案,安理會的“一票否決權”仍僅限於目前5個常任理事國。
聯合國安理會最具歷史意義的改革有2次,一是1963年聯大通過決議,將安理會席位從11個擴大到15個,另一次是在1971年,聯大以壓倒多數投票恢復中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併成爲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一。
根據聯合國憲章的要求,安理會的組成機構和成員調整方案必須獲得包括5個常任理事國在內的191個成員國中三分之二的贊成票,並由這些國家的司法機構批准後才能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