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陸委會”29日通過“開放港澳居民以網絡申請來臺證件”的相關規定。據瞭解,從明年元旦起,港澳居民獲覈准發證後,可直接到香港中華旅行社或澳門臺北經濟文化中心領取。
據“中央社”報道,新的條文規定,自2005年1月1日起,開放港澳居民以網絡申請入臺證,證件有效期間自核發的翌日起3個月,在有效期間內可入出境2次,每次可停留14天。
這些港澳居民在獲覈准發證後,可直接到香港中華旅行社、中華旅行社香港國際機場辦事處或澳門臺北經濟文化中心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