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交警部門多方調查,造成26人死亡、46人受傷的“11·27”特大交通事故原因現已基本明朗,川籍駕駛員(車主)李波因“超速超載”涉嫌交通肇事罪,現已被周至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駕駛員已被刑事拘留
據華商報報道事故發生後,交警部門及時對現場進行了勘測,最後得出肇事大巴出事時時速爲60公里的結論。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條及相關規定,夜間行駛以及遇有雨、雪、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時速不應超過30公里,也就是說出事時肇事大巴時速超過規定的一倍。
另外,出事時大巴車上實有乘客72人(包括司乘人員),而該車的核定載客數僅爲51人,超載率超過40%。此外,按照客運有關規定,乘客中兒童總數不得超過總人數的10%,而該車上有兒童8名,超過乘客總數的11%。根據上述原因,陝西交管部門認定駕駛員李波對此次事故負全部責任。
山區通信盲區影響救援
前天下午,記者在周至縣人民醫院採訪時,有不少傷員和家屬向記者指出,“11·27”特大交通事故出事的地段根本沒有手機信號,出事後大家無法向外界聯繫,以至於4時40分左右發生的事故到7時左右救援人員纔到。
已確定22名遇難者身份另據新華社電(記者丁靜丁海濤)記者昨天上午從“11·27”周至特大交通事故處理小組獲悉,除4名死者身份仍在調查外,其他22名遇難者身份已基本確定,其中有11具遇難者遺體已被趕到周至的家屬認出,善後工作開始進入實質性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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