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認爲“國家肯定有錢”,竟向警方索要8000萬
今日上午,在某美容院劫持人質並向警方索要8000萬的嫌疑人李潤良將被押上法庭受審。昨天(1日),記者從北京通州檢察院瞭解到檢察院起訴李潤良的相關情況。
李潤良周圍的人都叫他李運良,“李潤良”只是戶口本上登記的名字,他基本沒有用過。33歲的他是河南省淮陽縣人,小學二年級文化程度,農民。曾經在北京朝陽區青年路一帶理髮店工作。2004年8月他懷揣260餘元錢來北京找工作,卻沒有如願。
今年8月5日,李運良在通州某美容院的綁架現場,一邊用刀威脅人質,一邊向警方索要8000萬人民幣。後被特警擊傷制服。李運良的左肩和頸部中了兩顆子彈。當時他被警方送往最近的通州263醫院手術室搶救。次日凌晨甦醒。幾個小時後,警方對他進行了第一次訊問。隨後,他被送往北京市公安醫院治療。目前,他身體已經康復,可以出庭受審。
據李運良供述:“8月5日早晨,我在八里橋一帶走,我想來京以後也沒找到工作,身上也沒錢了,沒怎麼吃過東西,就想搶些錢。”
在劫持了服務員彭某後,李運良說自己“看見警察已經到美容店門口了。我進屋後,就先關上門。然後那女的跟我反抗,我就用拳頭和手打她全身。在用刀威脅她時,她反抗,我的刀就劃在她身上、臉上幾刀。最後我將她制服了,並用牀單和毛巾綁住她的手腳。警察到後,就跟我談。我對他們說,給我8000萬我才放人。我當時想,我多要點兒死了也發財了。想跟警察要錢,因爲個人沒錢,國家肯定有錢。我還對警察說不給錢我就自殺,‘你們別進來,如果敲門就打人質一下’之類的話。跟警察談了一會兒後,我感覺有點口渴,就讓警察給我拿水,讓他們將水放在窗臺上。當我在伸手拿水的時候,警察開槍打我,打到我肩膀了,然後警察就衝進來了。在我向那個女的跑的過程中,警察把我制服了。”
檢察官認爲:李運良爲了非法佔有他人財物而使用暴力手段搶劫,民警趕到後又將劫持服務員作爲人質,向公安機關索要8000萬元,其行爲符合綁架罪的特徵,構成綁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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