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獲悉:陳女士及陳女士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金曙光早期科教研究中心,以侵犯專利權爲由把央視著名少兒節目主持人董浩起訴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原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權、銷燬侵權產品及模具、賠償經濟損失30萬元、賠禮道歉。市一中院受理了此案。
二原告訴稱,1995年以來,原告陳女士連續取得了關於對兒童早期識字教育的3項“拼字玩具”外觀設計專利。2001年,由陳女士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金曙光早期科教研究中心成立,中心主要負責上述專利產品及配套教材的銷售。今年以來,據使用原告產品的客戶反映,市場上銷售的“天天10字智能早教機”與原告的專利產品極其相似。經原告購買後比對發現,市場上銷售的以董浩爲發明人的“天天10字智能早教機”與原告的“多規格筆畫拼字玩具”專利產品大同小異。
原告認爲,董浩未經原告許可,以盈利爲目的,公開以專利產品發明人的身份宣傳、生產和銷售原告的專利產品,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專利權。
昨晚8:30記者聯繫上了董浩。董浩在電話裏口氣有些激動地對記者說,“我是在半小時前剛剛知道這個消息,法院通知我明天上午9點去領應訴通知書,現在我是一頭霧水,我還不清楚是誰告我,因爲什麼告我”。
記者把原告起訴的基本事實轉述給董浩後他說,沒錯“天天10字智能早教機”是我註冊的專利,是一種唱着童謠學唱歌的機器。我根本不認識原告陳女士,也沒見過原告的什麼產品。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大家也會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去看待這件事。
董浩告訴記者,今天上午9點,他會按照法院的要求委託律師去領應訴通知書。待他們把情況綜合後,給社會一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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