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懷疑相戀1年多的女友愛上了經理,本市一度假村職工李洪林將女友扎死。11月30日,在市一中院,李洪林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今年25歲的李洪林是遼寧省阜新農民。來北京打工後,他與在同一度假村工作的女青年宿某成爲戀人。
2004年7月13日,李洪林買來西瓜送到女友宿某宿舍時,被宿某訓斥。次日,認定女友宿某移情別戀,愛上了同一度假村的經理,李洪林再次來到宿某宿舍內,質問女友是否與對方有染。聽到女友“你管不着,我想跟誰好就跟誰好”的回答後,李洪林拿起水果刀,朝宿某胸部猛刺數刀。隨後,在宿舍內自殺未遂的李洪林被警方抓獲。其女友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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