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凡雲和李五興兩人本想購得鉅額假幣進行販賣牟利,豈料8萬元人民幣購得5000元假幣和一堆廢紙,並在攜帶假幣回家途中被鐵路民警查獲。記者從上海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獲悉,其下屬的蚌埠鐵路運輸法院近日對這起購買、運輸假幣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孟凡雲、李五興分別被判處6年6個月和6年的刑罰,並處罰金各5萬元。
孟凡雲和李五興都是河南輝縣市農民。2004年6月初,孟凡雲得知他做生意時認識的張傑(在逃)處有僞造的人民幣出售,遂想購買假幣販賣牟利。孟凡雲與同村的李五興商談此事,發財心切的李五興與其一拍即合,兩人決定各出資4萬元人民幣共同購買假幣。
6月14日,孟、李二人乘車到達安徽省淮南市,與張傑接頭後,張傑將孟、李二人帶到某飯店包房內,打開密碼箱,裏面整齊疊放着50萬元嶄新的“人民幣”。在交付8萬元人民幣後,孟、李二人接過密碼箱,乘出租車返回旅社。誰知再次查驗時,孟、李二人發現箱子裏50捆用塑料紙包裝的假幣,每捆只有上下兩面各1張50元假幣,其餘均是印有“小方便筷”字樣的紙張。此時,兩人又氣又惱,孟凡雲提出把充作假幣的50捆廢紙撕掉,而李五興卻聲稱,要將50捆廢紙帶回輝縣市向公安機關報案。
當日23時許,孟、李二人購買淮南至開封的2192次火車票,攜帶所購假幣5000元進入淮南站候車室。正在值勤的民警見一身農民裝束的孟凡雲、李五興拎着考究的密碼箱,便對兩人進行盤查,當場查獲所攜假幣。經銀行鑑定,查獲的5000元人民幣爲機制假幣。
法院經審理認爲,孟凡雲、李五興共同預謀,爲牟利非法購買數額特別巨大的假幣,而且在明知所購5000元是假幣後仍利用旅客列車進行運輸,其行爲均已構成購買、運輸假幣罪。鑑於孟、李兩人所購50萬元假幣中,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只購得5000元假幣,系犯罪未遂,法院減輕了對他們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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