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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清水河縣原衛生局局長李佔平、副局長楊飛日前被檢察機關以玩忽職守罪向法院提起公訴。這是中國因非法采供血傳染艾滋病而追究行政官員司法責任的首例案件。清水河縣檢察院瀆職侵權科科長楊有良說,李佔平、楊飛任清水河縣衛生局主要負責人期間,清水河縣醫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以下簡稱《獻血法》)、《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在不具備艾滋病毒檢測的條件下,為患者提供自采血,導致11人感染艾滋病,2人二次性傳播感染艾滋病,其中2人已經死亡。
『這是1998年10月1日《獻血法》實施至今,中國首例非法輸血感染艾滋病毒的醫療事故。』中國艾滋病防治專家、北京佑安醫院醫生張可說。清水河縣位於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西南125公裡,地處山區,經濟落後。清水河縣醫院條件落後,血液儲備不足,遇到臨床緊急用血,不得不向賣血者買血。以至於2000年以前有5人專門為清水河縣醫院提供血液。其中一人現已證實為艾滋病患者。
《獻血法》的出臺,為中國防止艾滋病毒通過輸血傳播提供了法律保證。《獻血法》規定衛生行政部門作為主管部門,在獻血、用血工作中負有監督管理的重要職責。而醫療機構在應急用血時,應對供血者做丙肝、梅毒、艾滋病檢測化驗,以確保臨床用血安全。
目前,清水河縣公安局還對清水河縣醫院原院長王曉玲、原副院長張俊等7名相關責任人,以犯有『傳染病防治失職罪』、『非法采集、供應血液罪』的嫌疑,分別采取了『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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