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俄羅斯塔斯社報道,12月1日,俄羅斯國家杜馬二讀通過了《俄聯邦州長選舉新規則法案》。該法案只要能得到超過半數的議員支持(226票)即可通過,結果有357名議員投票支持,其中包括“統一俄羅斯”和自由民主黨議會黨團代表,俄羅斯共產黨和“祖國”運動反對這一法案。
新法律規定對聯邦法律《俄聯邦主體國家權力執行機構和法律機構總體組織原則法》和《俄聯邦公民參與選舉和全民公決權利基本保障法》進行修改。根據這項新法律,州長候選人由俄聯邦總統與地區議會事先協商後,向立法會議提名推薦,並由立法會議議員選舉產生,如果地方立法會議3次否決總統的同一提名人選,總統有權解散地區立法會議,重新選舉議員。在新法律生效前選舉產生的州長,可以提出對自己的信任案問題,提前放棄職權,如果根據新法律任命的地區行政長官失去了信任,也將被撤換。
根據新法律,任何年滿30歲的俄羅斯公民都可能被提名並當選爲州長,任期不超過5年。除新法律基本條款外,議員還通過了300多項修正案,其中包括俄聯邦總統在提名候選人之前應與地區議會進行協商、如果地區議會兩次否決總統提名人選後總統應採取的附加諮詢程序等。據悉,12月3日國家杜馬還將三讀審議事實上由總統任命州長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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