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CN域名不設防,把握時機搶搶搶!”,“花上幾百元,搶先註冊一個大企業的域名,然後再以30萬元的高價賣給它!”在這樣的宣傳攻勢下,天津市一家企業看準“商機”,花5萬多元一氣搶注了包括“三星”等36個知名企業的中文域名。不料,帶給這家企業的並不是滾滾財源,相反,因對方提出異議,搶注的“三星”域名已被無償轉移,其他域名也面臨同樣結果。該企業認爲上當受騙了,並以進行域名註冊的代理商存在欺詐爲由將其告上法庭,索要雙倍賠償10萬餘元。昨天上午,市二中院依法公開審理了此案。
原告本市維炎科技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去年7月,被告天津分公司一個姓劉的經理找到他,稱現在“域名賣得很火”,且註冊域名實行“誰先申請誰先得”的原則,這是一種無風險的投資,除了如“國務院”等受限域名外都可以賣,勸他趕緊抓住機遇搶注幾個。在對方的建議下,他從中選購了“三星”、“聯想”、“天獅”、“農業銀行”等36箇中文域名,並花了50400元。不料,時間不長,原告公司就接到仲裁委員會域名爭議解決中心的通知,稱該中心收到三星電子株式會社針對原告持有的“三星.中國”和“三星.CN”的投訴。今年5月,該中心做出裁決,原告屬惡意搶注,投訴成立,上述域名應無償轉移給三星電子株式會社。此外,原告稱,他們事後還發現其中9個域名是空頭的,網上反應不了,也查不出來。
法庭上,被告北京中企網動力公司和深圳華企網信息公司的代理人答辯時稱,被告是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的一級代理機構,網絡域名註冊確實實行“先申請先註冊”原則,法律對此有明確規定,被告並沒有進行任何欺騙。作爲代理商和互聯網中心,均不負責審查域名申請是否與其他企業相沖突,“三星”域名被投訴並撤銷與被告無關。此外,被告只是爲原告的申請進行代理服務,雙方並不是買賣關係,不適用《消保法》規定的雙倍索賠。原告所稱不能顯示的9個域名是國際域名,只不過在國內網絡上無法顯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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