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1日上午,當強制搬遷的人員來到63歲的北京老人黃振沄家時,老黃拿出一本憲法單行本進行抵制,其中一頁被特意折起一角,藍色圓珠筆劃出一句“第十三條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靠着這件“武器”,老黃使他的那座建於清朝的院落暫時保留下來。就在此前的18天,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其中新增一個重要內容,就是老黃着重劃出來的“第十三條”。
如果說幾年前,提出“憲法離我們有多遠”的問題,還稱得上是一個嚴肅的話題,在今天,我們欣喜地看到,隨着時代的進步和發展,憲法正日益走進生活,憲法的權威受到人們的尊重,人民羣衆運用憲法維護自身權利的意識不斷提升。
回顧2004年,從年初到歲尾,中國的老百姓對憲法以及圍繞憲法的修正、實施,始終熱情不減。春節過後不久,就對即將召開的“兩會”給予了“高密度”的關注,而“修憲”一詞,更是頻繁見諸各種媒體的重要版面和時段。“‘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寫入憲法”“人權入憲”“私產入憲”……“兩會”還沒有開幕,老百姓們已經熱烈地參政議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