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11·28”礦難發生後,銀行、法院、公證等部門來到礦內集中辦理有關問題,撫卹工作全面開始。
在12月4日下午的新聞發佈會上,省政府副祕書長司南說,經省總工會、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民政廳、銅川市等善後組成員單位充分研究討論,決定:1、喪葬補助金是6個月的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即:6個月×955.1元/月=5730.6元。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是48個月的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即:48個月×955.1元/月=45844.8元(以上兩項合計51575.4元)。3、供養親屬撫卹金是按照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爲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覈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範圍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18號令《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規定》執行。
對於特殊戶的補助標準,通過社會捐助,對其進行救助。具體辦法爲,共享部分,在政策規定計算標準的基礎上,一次性補足8萬元。這次特殊戶分4類,一是遇難職工配偶無生活來源的;二是職工家屬遇難在兩人以上的;三是屍體不能辨認或無法收集的;四是孤寡老人或孤兒、孤女。配偶和孤寡老人、孤兒、孤女按人計算,其他按戶計算髮放。
截至12月4日14時,又有23戶遇難礦工家屬與礦上達成了賠付協議,44戶基本達成統一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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