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從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獲悉,爲規範廣播電視編輯記者及播音員主持人的職業道德,國家廣電總局出臺了首部《中國廣播電視編輯記者職業道德準則》和《中國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職業道德準則》,對全國廣播電視從業人員提出了明確要求。
《中國廣播電視編輯記者職業道德準則》對廣播電視編輯記者的職業行爲作出規範,明確要求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擔負起弘揚民族精神、維護國家利益、傳播先進文化、推動人類文明的使命和社會責任;堅持客觀公正的職業理念,忠於事實,追求真理;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堅持正確地輿論導向;恪守敬業奉獻、誠實公正、團結協作的職業道德;嚴格做到遵紀守法、清正廉潔,反對任何形式的有償新聞。
《中國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職業道德準則》則要求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應保持謙虛謹慎的良好品格,自覺追求德藝雙馨;在工作和生活中保持良好的儀表和文明舉止,自尊自愛,樹立良好形象,維護媒體公信力;規範使用語言文字,維護國家語言文字的純潔。同時規定,播音員主持人不得將自己的名字、聲音、形象用於任何帶有商業目的的文章、圖片及音像製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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