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6日表示,將進一步加強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徵收使用管理。今後,凡是不按規定足額繳交土地有償使用費的,將不予辦理新增建設用地手續。針對當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徵管工作中存在的越權減免、應繳未繳等突出問題,國土資源部出臺了這一新舉措。
下一步,中國各地將對2003年至2004年4月期間審批的新增建設用地進行一次徹底清理,凡未按規定足額繳交土地有償使用費的,由上級政府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將不受理該地區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報批。
據瞭解,自明年1月1日起,中國對土地有償使用費將實行先繳後分。申請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繳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由市縣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負責繳納。各級國庫收到庫款時,按規定的分成比例,將庫款的30%逐級上劃中央總金庫;將庫款70%的部分,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省、市、縣具體分成比例進行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