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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寶馬彩票案罪犯在法庭上聽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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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寶馬彩票案6名罪犯在法庭上聽判 |
12月3日,“西安3-25寶馬彩票案”一審宣判。近日來,不斷有讀者打電話詢問:西安市新城區原公證員董萍、省體彩中心原副主任張長安及原財務負責人謝有才三人相關案件審判情況。12月6日記者瞭解到,董萍涉嫌玩忽職守案近期將在西安新城區法院開庭審理,張長安、謝有才二人因受賄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1年。
據檢察機關起訴稱,2000年9月,楊永明首次在西安市承銷即開型體育彩票過程中,爲感謝張長安的扶持和幫助,趁張到銷售現場問其借車之機,送給張現金6萬元。同年12月,楊永明請張長安喝茶後送其回家時,又送給張現金1萬元。張長安被指控共受賄7萬元。另查,2000年9、10月間,楊永明爲感謝謝有才在銷售體育彩票結算過程中,爲其提供的方便和給予的關照,先後兩次在銷售現場附近租住的房間,送給謝現金8000元和4000元。謝有才被指控共受賄1.2萬元。
昨日記者從相關部門瞭解到,張長安因受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受賄贓款7萬元依法沒收上繳國庫;謝有才因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昨日記者從新城區法院瞭解到,西安市新城區原公證員董萍涉嫌玩忽職守罪已被新城區檢察院移送到新城區法院,近期將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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