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女可不可以公證?同居能不能公證?境外婚姻情況爲啥不能辦公證……近一個時期以來,法律部門和公證部門時常接到這類諮詢電話以及造訪者,詢問稀奇古怪的公證事宜。任何事情事無鉅細都能申請公證?昨天,盧灣區公證處的趙金洪明確告知,14類事項屬於公證受理範圍,否則,公證部門將不予受理。
記者採訪中瞭解到,近來出現的另類公證大都涉及愛情、婚姻和財產問題,而且不少人都是帶着迫切心情要求公證。趙金洪指出,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法律行爲、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以保護公共財產,保護公民身份上、財產上的權利和合法利益的一種行爲。因此,公證具有最高的法律證明效力,但是,另類公證不可取。
典型案例
【處女公證】
戀愛長達8年時間的張小姐由於父母強烈反對,而不得不終止與小強的戀愛關係。事後,鄰居一直在背後對張小姐指指點點,"張小姐已不是處女"的傳言不脛而走,之後,她所交往的幾個戀愛對象都因輕信這樣的傳言而與她"拜拜"。痛苦萬分的張小姐希望求助公證,以證明自己的"清白"。
點評:此類案件一般不可以辦理公證,如張小姐要證明自己的清白,建議申請醫學鑑定。
【情感公證】
黃女士夫婦大學畢業後雙雙來滬工作,3年前他們購買了一套130平方米的住宅,兩年前又生了一個可愛的寶寶。今年初,單位派黃女士的丈夫出國進修,由於擔心丈夫出國後變心,3個月前,黃女士趁丈夫回國休假的機會與其簽訂了一份書面協議,協議規定,如果丈夫花心有外遇,所有財產歸妻子和孩子,並要求對此協議進行公證。
點評:愛情屬於內在感情,法律規定,無形的感情是不能辦理公證的。
【同居公證】
30多歲的宋女士與擁有300多萬財產的朱先生關係曖昧,兩人斷斷續續同居長達8年。不想,半年前60多歲的朱先生突然因腦溢血身亡。朱死亡後,宋擔心人財兩空,於是要求分割朱留下的財產,爲了達到目的,宋女士來到公證處,希望能夠證明她與朱的同居關係。
點評:法律規定,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所以不能辦理公證。
【境外無婚姻公證】
徐小姐8年前留學日本,因此耽擱了婚姻大事。去年她回國後將個人大事提上了議事日程,但每每提到多年留學日本,很多戀愛對象都皺起了眉頭,徐小姐到底結沒結過婚?對此,徐小姐啞巴吃黃連有理講不清。正當這節骨眼上,有人給她出了個公證的主意,於是,徐小姐來到公證機構要求境外無婚姻公證。
點評:法律規定,發生在境外的法律事實不屬於境內公證機構管轄範圍,所以不能辦理公證。
14項公證受理內容
證明合同(契約)、委託、遺囑;證明繼承權;證明財產贈與、分割;證明收養關係;證明親屬關係;證明身份、學歷、經歷;證明出生、婚姻狀況、生存、死亡;證明文件上的簽名、印鑑屬實;證明文件的副本、節本、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對於追償債款、物品的文書,認爲無疑義的,在該文書上證明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保全證據;保管遺囑或其它文件;代當事人起草申請公證的文書,以及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和國際慣例辦理其它公證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