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定105萬人,人人都認識我……”昨天上午,經常“上電視”、“作報告”,並自稱“衆所皆知”的雲浮市原市委常委鍾德標緩緩走進了廣州市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的法庭。這位原市委常委因受賄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按照起訴機關的指控,其不明來源財產高達千餘萬元,包括人民幣、港幣、美金和多處房產。
鍾德標,1952年生,廣東省羅定人,大專文化。1994年起任羅定市委副書記,繼而先後擔任羅定市市長、雲浮市委常委兼羅定市委書記。2003年元月,鍾德標被免去羅定市委書記一職,擔任雲浮市委常委。同年,被公安機關逮捕。
“幫”朋友包工程獲“送”3套房?
根據廣州鐵路檢察院的指控,1994年至1998年間,鍾德標利用其職務之便,爲承包工程的盧某(女)提供“幫助”。時任要職的鐘德標以與主管領導打招呼的方式,先後將包括羅定市法院宿舍樓、農科院辦公樓等在內的5批工程包給盧某的工程隊負責。事後,盧某很“自覺”地出資購買了三套房產“送”給鍾德標,分別位於珠海和深圳,價值總計120餘萬元。
“我和盧某是老朋友,房錢我也早就給了她。”對上述指控,鍾德標表示,他和盧某同時在珠海買下的房產,是因爲雙方的女兒都在珠海工作,因此房子也買在了一起。他在庭上還多次強調,前兩套房產他都已付錢給盧某,由盧某拿他的錢去辦付款手續。只是後來,盧某因爲與丈夫鬧離婚,怕分家產,於是她又主動將鍾德標買兩套房產的百萬餘元還給了鍾,後又分數次從鍾家提走,因此並不存在檢察機關所指控的受賄行爲。
對於檢察機關指控的盧某與鍾德標的妻子賴某一起購買的第三處房產,鍾德標則表示完全不知情,“她賴某的事我怎麼可能知道,她拿錢我也是從來不管的。”
“幫”企業發債券老婆收下90萬?
鍾德標被指控的“第二宗罪”,即在1998年至2000年其擔任羅定市市委書記期間,爲羅定鐵路總集團發行企業債券提供了“便利”。事後,該鐵路總集團總經理鄧某分三次到鍾德標家中送上了90萬元現金,每次30萬元。據鍾德標妻子賴某的證詞,每次鄧某總是“剛好”在鍾德標不在家時打來電話,詢問,鍾書記在嗎?當得知鍾德標不在家後,鄧某就表示要來家坐坐。
賴某稱,鄧某每次都是提着個袋子來,每次來閒聊幾句家常後,放下袋子就走,並表示這是“鍾書記交代的事”。鄧某走後,她就把袋子拿進她和老鐘的臥房裏清點,每次都是30萬元整。
庭上,檢察機關還播放了賴某作證時的同步錄像,聽到自己結髮妻子的證詞,鍾德標並沒有顯得很激動,只是大聲表示,“我和賴某幾十年,她從來沒有給過我大額的錢,更不要說超過一萬塊錢以上的了。”他說,鄧某從來沒有去過他家,妻子也從來沒有告訴過自己收過錢。而且,鍾德標還稱,其妻子是在心理壓力極大的情況下作的供詞,並不真實。
千萬身家,來自遺產及彩票中獎?
據檢察機關指控,鍾德標從1994年開始擔任羅定市市委副書記,到其被公安機關逮捕也不過是十年的時間。然而,在這十年裏,鍾德標累積了千萬元的身家。
據查,鍾德標名下共有人民幣741萬元、港幣280餘萬元、美金50餘萬元,其中還包括多處房產。而據統計,從1971年工作以來,鐘的工資收入不過是23萬元左右,即使加上他多年的補貼及其妻子的工資收入,家庭總體收入不過也是60萬元上下。
“我的錢是我父母留給我的遺產。”鍾德標在庭上表示,他父親原是一名普通工人,1968年退休後開始自辦木材加工廠,並承建一些小工程。到了上世紀70年代,鍾父將77萬元的遺產留給了鍾德標。而與鍾德標一起生活了幾十年的老母親更是爲他留下了147萬元的遺產。鍾德標還表示,其中還有些錢是他在廣州、深圳、珠海三地買彩票中的獎,但他記不清到底有幾次,也記不得中獎的地點了。
值得一提的是,鍾德標極其喜歡把現金放在家中。據他稱,其父母留給他的兩百餘萬元現金他都是放在家中臥房的牀底。
爲情婦一擲百萬,還讓司機送錢?
在對鍾德標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的指控中,一個叫辛某的女人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據指控,這名女子原是鍾德標的情婦,鍾德標曾數次到她家中與其發生不正當的關係。事後,鍾德標則指使其司機分幾次給辛某送去了120多萬元人民幣和一些港幣,可謂是一擲百萬。辛某則用這些錢在肇慶購置了一處房產和車庫。
對此指控,鍾德標指出,自己根本不認識辛某這個人,更談不上發展什麼關係了。他在法庭上更是大聲地表示,自己更加不會蠢到讓一個司機去爲自己送錢,讓司機知道自己的“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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