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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中國的社會穩定問題呈現出了一些新的特點,羣體性、突發性事件數量增多,糾紛與衝突涉及範圍擴大,尖銳和對立的程度加劇。有的人據此便認爲,當前一些社會不穩定的現象源於對“以人爲本”的提倡,所以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出現了把維護社會穩定與堅持“以人爲本”對立起來的現象。
其實,這些不穩定現象並不是產生於堅持“以人爲本”,而恰恰是多少年來在“以人爲本”方面做得不到位而積累、遺留下來的問題,只是這蓋子在改革發展的攻堅時期被集中揭開來罷了。我們不要堵塞、壓制、掩飾出來的表面穩定,而是要通過疏導、化解、消除而出現的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本質穩定。
因此,在構建和諧社會背景下的社會穩定要依靠全新的理念和做法來實現。這新的理念與做法的核心就是“以人爲本”。真正實現有機的、良性的、持續的、健康的社會穩定最終還是要靠堅持“以人爲本”,而不是其他。
12月5日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明年經濟工作八個重點的第七項指出,“堅持以人爲本,做好關係人民羣衆利益的各項工作,維護社會穩定”;在明年經濟工作的六項任務中的第六項提出:“堅持以人爲本,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一而再地點出“以人爲本”,即是此意。
在我看來,以人爲本,就是要尊重人、依靠人、提高人。
尊重人就是尊重人民羣衆的權利、尊重人民羣衆的合法權益和合理要求。
與傳統社會相比,當下社會的“不同”確實多起來了,不同的價值觀念、不同的行爲模式、不同的利益訴求等等。面對這諸多的不同,很多社會管理者一時還有些不太適應,以至於有一種恐懼心態,在應對中要麼如臨大敵,要麼就搞一刀切。其實,本不必如此。社會的“不同”、“多元”正是現代社會發展進步的標誌,有道是“和實生物,同則不濟”。和諧社會就是“和而不同”。
由於中國走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之路,自然就會產生不同的利益主體,表現在社會結構中就是不同的利益羣體和社會階層。不同的社會階層與利益羣體自然會有其不同的階層羣體意識、不同的利益獲取與維護模式。所有這些羣體階層合法的利益,都要、也都必須要一視同仁地去尊重、去保護。不能爲了某一羣體、某一範圍的利益,就動輒以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名義去取代、壓制別的社會羣體應該有的合法和基本利益,特別要反對一些既得利益羣體過分的要求以及對普通人民羣衆利益的傷害。尤其在今日的中國,尊重人更多要體現在尊重最廣大人民羣衆方面,這是實現社會穩定的前提。
造成社會不穩定的不是人民羣衆,而是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與其可實現程度之間差距的擴大,以及人民羣衆實際生活水平的提高相對落後於整個社會發展水平等等原因。我們固然不能把羣衆胃口吊得太高,但也不能讓社會上不同利益羣體之間的收益差距太大,讓一些利益羣體早已“超英趕美”,其獲利速度、程度讓一些發達國家目瞪口呆,而另一些羣衆生活的改善卻趕不上相應的社會發展進步水平。不論是處理人民內部矛盾,還是維護社會穩定,如果不解決好這些問題,僅僅就矛盾談矛盾、就穩定談穩定,恐怕永遠只能疲於奔命而不治本。
說到底,人民羣衆是實現社會穩定的根本力量,但這一力量能否真正發揮積極的作用,取決於我們對社會公平問題的真正解決。如果社會公平解決好了,人民羣衆就會成爲維護社會穩定的根本力量;如果不去解決或者說沒有解決好,就會把人民羣衆推向社會穩定的另一面。
雖然說人民羣衆素質的相應提高使得傳統的保持社會穩定的模式面臨嚴峻挑戰,但從長遠發展看,人民羣衆素質——至少包括基本生存和發展技能、法律意識——的進一步和真正提高,其實是實現社會穩定的關鍵。
把這三方面歸結起來,就是一句話,這就是要把“爲了人”作爲實現社會穩定的歸宿。沒有穩定就沒有和諧,沒有穩定也就沒有發展,穩定壓倒一切。但穩定並不是目的,我們是要通過穩定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創造條件,滿足人民的需要,進而實現人的發展。這纔是目的。所以,不能爲穩定而穩定,更不能爲了穩定而去壓抑人民羣衆的要求和願望。在構建和諧社會中保持社會穩定,一定要把“爲了人”作爲最高要求和最後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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