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英國《獨立報》報道,英國一位爵士今天發表提案,建議應調整的一項法規——該法規定,即便上面還有姐姐,英國國王的大兒子也將獲得王位。
這位名叫杜布斯的爵士宣稱,此舉的目的是把性別歧視杜絕在王宮大門之外。
30年前,英國曾頒佈《性別歧視法》,目的是確保性別之間的平等,取消英國通行的長子繼承體系。
在今天發表《王位繼承提案》中,杜布斯爵士表示應改變王位繼承上的性別歧視問題,同時廢除1772年《王室婚姻法》所規定的禁止國王或王位繼承人同天主教徒結婚,以及王位繼承人結婚之前必須獲得國王同意等一系列條文。
據悉,白金漢宮對此項提議持同情態度。如果此項法律獲得更改,那麼意味着威廉王子最大的孩子,無論是男是女,都將繼承威廉王子將來的王位。
一位資深工黨人士則迴應道,工黨在大選前有更重要的事要做,這一問題將留待以後討論。
不過他同時表示,這項規定確實已經過時,務必廢止。
杜布斯爵士的提案將於明年1月14日在議會進行辯論。
杜布斯表示,如果議會不通過此項提案,那麼王室改革將成爲英國憲法的“百慕大三角”,危機四伏,王室本身也會因爲這種政治上所謂的“善意忽視”而受害無窮。
大多數英國人都支持英國保留國王,但同時認爲在繼承權上的這種老舊模式無法接受。
杜布斯爵士的提案,以去年費邊社提出的關於王室改革的建議爲基礎。不過當時費邊社的提議並未強求更改英國國王或女王必須是新教徒這一規定,目前杜布斯是費邊社的主席。
1998年,另一位名叫阿什爾的爵士曾提出王位繼承上的性別平等問題,但英國政府稱沒有“真正的原因”來反對性別平等的議案,最後阿什爾爵士撤回了自己的議案,政府也未採取任何相關行動。
相關連接:歷史上英國王位繼承的種種爭端
諾曼時期:史蒂芬和馬蒂爾達
史蒂芬是由他的叔叔亨利一世撫養成人的,他承諾將支持亨利的女兒馬蒂爾達作爲王位的繼承人,亨利一世1135年駕崩之後,史蒂芬卻篡權,而貴族們也因爲無法接受一個女性統治者而基本支持了他的這一做法。
但史蒂芬的行爲導致了英國內部一些相互鬥爭陣營之間的戰爭。1138年,馬蒂爾達的同父異母兄弟羅伯特以馬蒂爾達的名義發動戰爭。1139年入侵英格蘭。
他們在1141年俘獲了史蒂芬,但最終獲得釋放並受到上流社會的支持。馬蒂爾達1148年重返,這樣史蒂芬並沒有什麼實權,因爲貴族們有點膽戰心驚,最終情況是隻希望能夠確保他的兒子尤斯塔斯的繼承權。
但馬蒂爾達的兒子亨利則於1153年起兵,聲稱要奪回自己的繼承權。尤斯塔斯早逝,所以亨利繼承了史蒂芬的王位。同樣的事情在400年後又再度發生。亨利八世想要個兒子,所以他就他就同那些無法給他生兒子的王妃離婚並將她們砍頭——這個亨利八世就是不想把王位傳給自己的大女兒瑪麗。
都鐸時期:愛德華六世、瑪麗和伊麗莎白
亨利八世於1547年逝世,於是愛德華六世在九歲的時候就繼承了他的王位,但王權實際上控制在他他的姐姐瑪麗和伊麗莎白的手中。愛德華的叔叔,索默塞公爵作爲保護者弄權,但在1549年被斬首,他的位置由諾桑伯蘭公爵接替。1553年,愛德華患病逝世,王位於是由瑪麗繼承,但諾桑伯蘭公爵製造了一個新的繼承順序,說是他的兒媳瓊·瑪麗女爵纔是王位的合法繼承人,但瓊·瑪麗女爵在王位上剛剛待了九天,瑪麗就進入倫敦。
瑪麗將新教徒綁在柱子上焚燒,被稱之爲“血腥瑪麗”,她於1558年死去。伊麗莎白在瑪麗當政之時被投入大牢,在瑪麗死後重獲自由並繼承王位,她治下的一個重要歷史事件是英國人打敗西班牙的無敵艦隊。
貴妃弗里德里希和愛德華七世
作爲維多利亞女王的孩子,儘管維多利亞公主比她的弟弟愛德華早出世一年,但她從來就沒有真正獲得過王權。當維多利亞女王於1901年駕崩,愛德華則沉溺於酒色,但他還是繼承了王位成爲愛德華七世。
愛德華七世作爲國王大受歡迎,而他同歐洲的關係則爲1904年英法簽署友好協議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王位於是在他這一脈中承繼,1910年當愛德華七世因爲心臟病而去世,他將王位傳給了自己的兒子喬治五世。而維多利亞公主在十七歲的時候則嫁給了普魯士的弗里德里希·威廉,她的兒子威廉二世,乃是德國最後的“凱撒”,在一戰期間,成爲英國的死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