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9日公佈了包頭“11·21”空難承保較全面的情況及目前理賠進展。
此次空難事故相關風險由中國人保、中國人壽、太平洋保險、平安保險等公司分別承保。保監會列出部分“清單”。
中國人保承保了飛機機身一切險和航空承運人法定責任險。機身險保額爲2300萬美元;航空承運人法定責任險中,旅客、行李和貨物郵件責任險額爲12.5億美元,地面第三者責任險額爲1.5億美元。上述約86%的保險責任已分保至境內外再保險公司。
中國人壽承保了遇難乘客中25人的共26份航意險,保額爲1040萬元,以及乘客中9人的其他人壽保險。太平洋人壽承保了遇難6名機組人員的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額爲90萬元,其中1人購買了保額爲1.14萬元的該公司“老來福”“步步高”壽險。平安人壽承保了遇難乘客中3人的個人壽險,保額約爲18萬元;2人的團體壽險,保額共計8萬元;3人的外來從業人員工傷保險。
據保監會公佈,到目前爲止,中國人保已在機身一切險項下全額支付了2300萬美元賠款,分保攤回工作正在進行;航空承運人法定責任險的理賠工作也在進行中,其中,旅客責任險將按照國務院及相關部門批准的標準進行賠付,地面第三者責任險將按照實際發生的損失進行賠付。個人業務方面,中國人壽累計賠付已達796萬元,其中航意險賠付760萬元,其他險種賠付約36萬元。太平洋保險所有的理賠金額已全部給付到位,共計101萬元。平安保險也完成了所有理賠工作,共賠付82萬元。上述三家公司預計賠付金額約爲1300萬元,目前已賠付980萬元。另外據已公開的信息,泰康人壽、美國友邦保險、新華人壽等公司也涉及此次空難保險賠付,保額共計約爲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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