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京晨報報道,南京市民周小姐在和相交一年的網友見面前,花大價錢對自己進行了“包裝”,不想對方卻爽約。爲此,她想找那男生並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失費。
周小姐平時很愛上網,並和一個男生在網上結識,交往了1年。日前,他們約好了在某餐廳見面。兩人互換了電話號碼、居住地址。爲了那天的約會,周特意花了許多錢做美容,買了高檔的衣服。這樣做,就想讓見面那天,讓男生對她留下美好的印象。
但那天周小姐去的時候,男生卻失約了。周小姐苦苦等了一天,對方都沒出現。爲此周小姐心裏總是很痛苦,總是以爲自己太醜,於是想向對方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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