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定於12月25日至29日舉行。會議將對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公務員法草案、公證法草案、可再生能源法草案等法律草案和關於刑法有關信用卡規定的解釋草案進行首次審議。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6次委員長會議17日在京舉行。會議首先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祕書長盛華仁關於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議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見的彙報、關於召開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決定草案的彙報。他還作了關於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草案的彙報。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胡康生關於反分裂國家法草案情況的彙報、關於刑法有關信用卡規定的解釋草案情況的彙報,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楊景宇關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和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草案主要問題修改情況的彙報。
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何椿霖作了關於國務院提請審議的公證法草案和公務員法草案情況的彙報,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毛如柏作了關於提請審議可再生能源法草案情況的彙報。
反分裂國家法草案適用範圍不包括港澳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6次委員長會議已將《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列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議程草案。記者就該法律草案是否適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問題,採訪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該負責人明確表示,這部法律草案的適用範圍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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