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天,記者從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獲悉,爲加快我國出入境管理領域與國際社會的接軌進程,方便在津外籍人員入出境和在津居留,根據公安部制定下發的《外國人簽證和居留許可工作規範》和《外國人口岸簽證工作規範》的有關要求,12月20日起,外國人簽證和居留許可工作將在我國正式實施。
據瞭解,新政策實施後,外國人申請延期、加簽、變更均按重新申請予以審批和製作,統一稱爲“簽證申請”或者“申請居留許可”;同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對居留審批程序進行了簡化調整。一是改變外國人居留證和臨時居留證式樣,啓用貼紙式“外國人居留許可”;二是不再簽發返回簽證,外國人在居留許可有效期內可以多次出入境;三是對持旅遊簽證來華探親者的簽證政策明顯放寬;四是對外籍華人、華僑在中國寄養的子女的年齡上限由16歲調整爲18歲,且不再辦理居留手續;五是對持旅遊、訪問簽證入境因任職或者就業申請居留許可的,取消辦理就業許可程序,不再做簽證種類變更,而是直接註銷原簽證簽發居留許可。在此基礎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對團體旅遊口岸簽證的辦理程序也進行了調整,對口岸簽證機關拒發籤證的對象範圍進行了明確。
如何申請居留許可持“L”(旅遊)、“F”(訪問)簽證入境後
一、申請程序
1、持“L”、“F”簽證入境辦理居留許可的申請人,須預先與出入境管理局業務科室聯繫,接受主管民警有關法律知識的宣傳(指企業中任職人員和從事營業性演出人員);
2、申請居留許可,可由本人辦理或工作單位的外事聯絡員或者就讀院校的外事主管人員代辦。
二、申請材料
1、持“L”、“F”簽證入境,來華任職就業,申請辦理居留許可(僅限於首席代表、代表、投資人、法人、高級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護照和有效簽證;
(2)填寫《外國人簽證、居留許可申請表》;
(3)一張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第一次申請簽證、居留許可的外國人須提交本人電子版照片,照片可由申請人自行提供,或到出入境管理局辦證大廳採集。(電子版照片規格:淡藍色或白色背景,頭部寬度16-20m m,頭部長度25-30m m,頭頂髮際距照片上邊沿0.5m m -1.5m m,頭像居中,掃描分辨率在300dpi以上,人像下方位置約在鎖骨結合處或露出完整的襯衣領尖,存爲JPG文件,大小25-45K);
(4)住宿在非涉外賓館、公寓小區和就讀學校者,提交住宿地公安機關出具的住宿登記證明;
(5)18歲以上(含18歲)人員須提交天津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的健康證明原件(居留許可期限在一年以內的無須提交);
(6)在企業中就業任職者,提供企業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和企業批准證書(驗原件提交加蓋企業公章的複印件);
(7)首席代表和代表提交外國企業駐華常駐機構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和《外國(地區)常駐代表機構工作證》(驗原件交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8)《外國人就業證》或《外國專家證》(驗原件交複印件)。
注:以上人員的家屬除(1)、(2)、(3)、(4)、(5)項還需提供任職就業人員單位函件,任職就業人員的有效居留許可(驗原件交複印件)。配偶還須提交婚姻證明,父母和子女還須提交親屬關係證明。
2、來華從事營業性文藝演出的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市文化局附有演出人員基本情況的批件;(2)第一條第1款中的(1)、(2)、(3)、(4)、(5)項。
3、持“L”、“F”簽證入境,來華就讀,申請辦理居留許可,提交以下材料:
(1)第一條第1款中的(1)、(2)、(3)、(4)、(5)項;(2)JW201或JW202表;(3)學校註明學習期限的函件;(4)錄取通知書。
寄養兒童怎樣申請辦理居留許可
一、申請條件
外籍華人、華僑未滿18週歲的外籍子女,可以申請辦理寄養手續。
二、申請材料
1、有效護照和有效簽證原件及複印件;
2、填寫《外國人簽證、居留許可申請表》;
3、申請人的近期半身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張,第一次申請簽證、居留許可的外國人須提交本人電子版照片,照片可由申請人自行提供,或到出入境管理局辦證大廳採集。(電子版照片規格:淡藍色或白色背景,頭部寬度16-20m m,頭部長度25-30m m,頭頂髮際距照片上邊沿0.5m m -1.5m m,頭像居中,掃描分辨率在300dpi以上,人像下方位置約在鎖骨結合處或露出完整的襯衣領尖,存爲JPG文件,大小25-45K)。
4、住宿在非涉外賓館、公寓小區者,提交住宿地公安機關出具的住宿登記證明;
5、申請人的出生證明;
6、父母的寄養委託書原件(須註明委託撫養或監護人、寄養年限、寄養理由等);
7、外籍父母的護照複印件,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爲中國人的,還須提供在境外的定居證明覆印件(須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
8、經公證的承擔寄養責任人的保證書(應包括接受被寄養兒童父母委託,承擔撫養與監護責任,保證被寄養者按期離境);
9、承擔寄養責任人的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10、境外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須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
申請辦理居留許可的程序
一、申請程序
1、申請居留許可的申請人,須持“Z”字、“X”字和“J-1”字簽證入境;
2、首次辦理居留許可的申請人,須預先與出入境管理局業務科室聯繫,接受主管民警有關法律知識的宣傳(指企業中任職人員和從事營業性演出人員);
3、申請居留許可,可由本人辦理或工作單位的外事聯絡員或者就讀院校的外事主管人員代辦。
二、申請材料
1、來華就業人員須提交:
(1)有效護照和有效簽證;
(2)填寫《外國人簽證、居留許可申請表》;
(3)一張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第一次申請簽證、居留許可的外國人須提交本人電子版照片,照片可由申請人自行提供,或到出入境管理局辦證大廳採集。(電子版照片規格:淡藍色或白色背景,頭部寬度16-20m m,頭部長度25-30m m,頭頂髮際距照片上邊沿0.5m m -1.5m m,頭像居中,掃描分辨率在300dpi以上,人像下方位置約在鎖骨結合處或露出完整的襯衣領尖,存爲JPG文件,大小25-45K);
(4)住宿在非涉外賓館、公寓小區和就讀學校者,提交住宿地公安機關出具的住宿登記證明;
(5)18歲以上(含18歲)人員須提交天津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的健康證明原件(居留許可期限在一年以內的無須提交);
(6)文教專家還須提交學校的公函;
(7)在企業中就業任職者,還須提供企業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和企業批准證書(驗原件提交加蓋企業公章的複印件);
(8)首席代表和代表提供外國企業駐華常駐機構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驗原件交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9)《外國人就業證》或《外國專家證》(驗原件交複印件)。
注:以上人員的家屬提交第二條中的(1)、(2)、(3)、(4)、(5)項和任職就業人員單位函件,任職就業人員的有效居留許可(驗原件交複印件)。配偶還須提交婚姻證明,父母和子女還須提交親屬關係證明。
2、來華從事營業性文藝演出的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市文化局附有演出人員基本情況的批件;
(2)第二條第1項中的(1)、(2)、(3)、(4)、(5)項。
3、留學生須提交以下材料:
(1)第二條第1項中的(1)、(2)、(3)、(4)、(5)項;
(2)錄取通知書;
(3)學校註明學習期限的公函;
注:互免簽證國家的外國人入境後,如需要停留超過協議規定的免籤停留期的,須辦理居留手續(國家間有協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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