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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9時40分,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了上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周開建受賄、挪用公款一案。法院一審判決周開建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捕前任上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周開建,在1993年至2003年間,利用先後擔任上虞市建設土地環境保護局副局長、上虞市土地管理局局長、上虞市國土資源局局長的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幣39萬元,個人實得33萬元。此外,周開建多次挪用公款6450萬元給相關公司用於經營活動。
周開建創造了兩個紹興市記錄——紹興市建國以來第一個被查處的副處級女貪官,涉案金額之高也創下了紹興市建國以來職務犯罪案的新紀錄。她收受賄賂的形式更是花樣百出,“十八般兵器”樣樣都有,演繹了一出現代版的受賄“樣板戲”。
外出考察笑納“紀念品”
1990年5月,周開建調任上虞土地管理局副局長,分管土地工作,剛巧,她的熟人馬裏宏所在公司是上虞土地管理局下屬的公司,歸周開建分管。爲巴結這名女上司,馬裏宏經常向她彙報工作,周開建也總是幫助馬裏宏解決工作上的困難。
爲答謝“大姐”在房地產開發、土地有償使用費減免上給予的幫助,有一年夏天,在馬裏宏的邀請下,已任上虞市建設土地環境保護局副局長的周開建,以外出考察爲名,到海南瀟灑走上了一回。回程的那天晚上,在賓館客房裏,馬裏宏把從公司“備用金”中取出來的15000元現金,裝進一個信封,送到周的房間,周予以笑納。
女兒整容收取“整容費”
權力初用就有收穫,讓這名“女強人”感受到權力爲己用的好處。
1998年8、9月份,周開建的女兒即將畢業參加工作,想到現在的用人單位在錄用員工的標準上要求很高,有一張漂亮的臉蛋會增加幾份就業的機會,就決定給女兒做一個面部整容手術,並把此想法告訴了已在上海開發房地產的馬裏宏,在馬裏宏的牽線聯繫下,周開建陪女兒去上海動手術。在一次逛商場過程中,馬裏宏適時地拿出5000元現金給周,說是給其女兒做手術用的。1998年11月份,建設土地環保局下屬房地產公司正式轉制,在周開建的關照下,馬裏宏順利取得了該公司的控股權。
婆婆做壽不忘收禮
1996、1997年的春節,周開建的婆婆從東北到上虞來過年,生日正巧在春節期間,難得來一趟,生日總得辦得風光一點,此時的周開建就開始有意無意地向那些平時她關照過的人提起要給婆婆做壽的事,馬裏宏心知肚明,不失時機地以祝賀生日的名義送上了現金20000元。
2001年5月,周的婆婆因直腸癌住進了上虞市人民醫院,周開建從上海請來了專家給婆婆動手術,2萬多元手續費沒有着落,邊與中(化名)獲悉此事後,主動送上現金20000元,說是給她婆婆動手術用的。
巧拿“福利費”
2000年,上虞市國土資源局新大樓主體工程完工。從事房地產生意的邊與中一見賺錢的機會來了,就再次向曾幫自己搞過地皮的周開建提出要承包大樓的裝修工程。大樓工程已由當地一家建築公司總承包了,面對邊與中的不情之請,周開建通過同大樓主體工程承建商多次協商,讓邊與中如願獲得了1000多萬元的大樓裝潢工程。
工程裝潢結束後,見邊與中沒有表示的意思。周開建在一次招待客人時,趁着酒勁,揚言要減少大樓裝潢款500萬元,讓人傳話給邊與中。“識時務”的邊與中連忙叫下屬到周開建辦公室,送上12萬元現金,給周開建等人搞福利。周拿了2萬元之後,其餘的現金叫具體分管大樓基建工程的辦公室主任宋仲富拿去分配,最後,周與時任副局長的許學峯、宋仲富(另案處理)分配了10萬元現金。“福利費”到手,原本只1400萬元裝潢工程款,結算時,周開建大筆一揮,多出了100萬元。並在裝潢款決算前全部付清了工程款。
借錢賺“利息”
利用局裏的資金,在房地產公司資金短缺的情況下施以援手,從中收取錢財,是周開建受賄手段中一種形態。
2001年,浙江省某裝飾公司的老總洪天旗(化名),在開發房地產項目上資金週轉困難,向時任上虞市土管局局長的周開建提出拆借資金救急,周開建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局裏的資金2000萬元分兩次挪用給洪天旗的相關公司使用,從中收受洪天旗所送人民幣2萬元。
1998年4月至2002年9月期間,周開建利用擔任上虞市土地管理局、上虞市國土資源局局長的職務之便,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先後4次挪用公款合計4450萬元給邊與中的相關公司使用,從中多次收受邊與中賄賂。
2003年10月,邊與中應周開建要求,從集團公司出借300萬元給周的兒子所開的公司用於經營活動,案發後,至今未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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