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12月17日,因舉報揭發出震驚全國的阜陽“毒奶粉”事件,而剛剛當選爲中國十大法治人物之一的安徽省阜陽市太和縣三堂鎮農民高政,代受害兒子向生產、銷售“伊鹿”奶粉的被告方索賠案,在安徽阜陽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
原告韓奧強及其法定代理人爲維護合法權益,依法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告賠償原告及其親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通訊費、奶粉檢驗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共計200570.46元。
在17日的庭審中,被告之一的內蒙古永欣乳業有限責任公司沒有到庭,作爲供應商和銷售商的其餘6名被告到庭參加庭審。
在起訴書中,作爲原告法定代理人的高政稱,2003年8月6日,原告韓奧強出生,出生時7斤多重,發育正常。原告出生十多天後即開始食用“伊鹿”牌嬰兒奶粉,連續食用一個月後,韓奧強出現持續發高燒、腹瀉等症狀,先後送往太和、阜陽等地醫院治療。住院時,韓奧強已出現頭大、四肢短小、肝腫大等狀況,被確診爲典型的食用劣質奶粉造成的重度營養不良綜合症。
在醫生的建議下,2003年11月,高政將“伊鹿”奶粉樣品送往阜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檢測報告表明該奶粉主要營養成分蛋白質含量僅爲6.69%,遠低於國家標準。在獲此證據後,原告親屬多次與直接銷售奶粉的被告張軍、劉家顯、路玉成交涉。三被告承認了銷售該奶粉的事實,同時說該奶粉的供應商是劉潔。隨後,原告親屬向有關部門投訴,經太和縣工商部門立案偵查,查封了劉潔尚在銷售的“伊鹿”奶粉。經送檢,該批奶粉的蛋白質含量僅爲6.1%。高政在起訴書中同時稱,經查,生產“伊鹿”奶粉的是內蒙古永欣乳業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給被告劉潔的經銷商是馬大成。
在敘述奧強遭受的痛苦時,訴狀中這樣寫道:因食用劣質奶粉,小強受嚴重損害住院治療期間,頭部佈滿密密麻麻的針眼,像是拔光毛的雞翅,慘不忍睹。醫院幾次發出病危通知,微弱幼小的生命遊走在生與死的邊緣。其所遭受的這一切,也給他的家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嚴重的精神損害。
被告馬大成、劉潔、高健在答辯中認爲,根據《產品質量法》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他們認爲,原告的賠償請求,依法應由內蒙古永欣乳業有限責任公司承擔。同時認爲,現被告馬大成、劉潔、高健、張軍、劉家顯、路玉成等人,因同一法律事實,已被公安、檢察機關以涉嫌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批准逮捕或拘留,應按“先刑後民”的原則處理本案,要求駁回原告起訴。
作爲本案第一被告的內蒙古永欣乳業有限責任公司沒有出庭,但他們在答辯狀中認爲,他們公司奶粉產品註冊商標爲“陰山”牌,不是“伊鹿”牌。全國僞劣奶粉事件曝光後,內蒙古監察廳等部門通過對該公司全面檢查,證實他們公司與“伊鹿”奶粉沒有關係。同時強調該公司既未給生產“伊鹿”奶粉的廠家提供過奶粉產品,也未在安徽指定過經銷商。“伊鹿”牌奶粉包裝袋所印該公司名稱,實屬製假者僞造。因此該公司認爲自己依法不應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原告對其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根據。
高政爲兒子討回公道
開完庭後,高政立刻趕到北京出席由中國打假扶優論壇組委會主辦、中國質量萬里行雜誌社承辦的“首屆中國打假扶優論壇”,並在論壇上接受頒獎。由於阜陽奶粉事件,高政入選首屆中國“十佳維權衛士”。
談到前一天剛剛結束的庭審高政說,他對庭審比較滿意,法庭認定了“伊鹿”牌嬰兒奶粉和奧強受到的傷害之間有因果關係存在。庭審中,辯論、證據交換等環節都已完成,大約十天後法院就要宣判了。與以往高政與媒體談論的爲外甥討回公道所不同的是,他此次是以奧強的法定代理人,奧強父親的身份參加庭審,高政向記者詳細講解了其中緣由。高政說,妹妹結婚五年還沒有孩子,而自己生了一女一兒後,愛人又意外懷孕。在奧強出生前雙方父母就決定將奧強過繼給妹妹。奧強出生10天就抱到了妹妹家,妹夫纔是奧強的父親,而高政則是孩子的舅舅。但由於奧強不到三個月就住院了,還沒有來得及辦理相關手續。
妹妹妹夫將奧強視爲己出,但他們的生活條件不太好,奧強入院後,他們的全部積蓄只有2000元,其餘的費用都是由高政承擔的。
高政說,當時奧強在醫院病危時,妹妹妹夫都哭了,可他沒哭,他想得更多的是奧強的病是怎樣造成的,他要爲孩子討回公道。
開始打官司後,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成了案件的關鍵,被告律師認爲,妹妹妹夫不是孩子的直系親屬,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也就沒有權利打官司。“我是,讓我來吧!”高政說,爲了給孩子討回公道,讓他的將來有點保障,他要將官司打到底。
對於判決結果,高政說,他認爲官司最終肯定會贏,但法官會支持多少就不一定了。雖然因食用劣質奶粉造成營養不良的嬰兒有229人,死亡12人,但由於缺少證據,連他在內只有三個人起訴,前兩個案件已經審結,但最終都是調解的,被告大約賠償受害人7萬元左右。高政說,“無論結果怎樣,我做出了努力,我盡力了”。
我救了許多孩子我心安理得
高政告訴記者,他們一家在小奧強身上先後花去了近5萬元,加上維權中取證、上訪、路費等共用去幾萬元,今年他的總支出近8萬元。一個生活富足的小康之家一下淪落爲負債數萬元的困難家庭。問他後悔嗎,他的聲音很平淡:“孩子的生命和金錢誰更重要呢?如果能換回孩子的健康,就算要我砸鍋賣鐵,我也心甘情願。”
高政一直認爲傳媒纔是“毒奶粉”的揭蓋者:“如果沒有媒體揭露,這事情不會有人管,更不會發展到公安機關介入。”在尋求媒體介入之前,他先找當地消協,接待者對他說這是小孩兒體質不好,高政記得一位工作人員說“我們以前啥吃的都沒有不也好好的”。而從阜陽人民醫院的記錄上來看,從2003年5月起,就有多起嬰兒營養不良併發症的記錄,以至於當高政和妹妹於2003年10月抱着小奧強來到阜陽人民醫院時,醫生只看了一眼,就說:“又是一個毒奶粉的受害者。”
高政的舉報導致了一場全國性的奶粉檢查,現在阜陽已經找不到劣質奶粉了。“現在,劣質奶粉經營者都在恨我,他們判刑的判刑,受罰的受罰,但我救了很多孩子,我心安理得。”高政說。
對於在劣質奶粉事件中倖存下來的孩子來說,他們現在或許還不知道高政是誰,但是長大後,他們會永遠記住“高政”這個名字。
高政最引以爲榮的是他女兒的表揚,上小學二年級的女兒在作文裏寫道:“爸爸用自己的行動救了弟弟,也救了全中國無數的孩子。”
輸贏已定裁量難說
記者專訪高政代理律師孔維釗
隨後,記者與高政的代理律師孔維釗取得聯繫,據瞭解,他是全國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孔維釗律師是受全國法律援助中心委派免費代理高政案件。
昨天,記者採訪他時,他正出席由中國打假扶優論壇組委會主辦、中國質量萬里行雜誌社承辦的“首屆中國打假扶優論壇”,並在論壇上接受頒獎。
對於高政訴“伊鹿”奶粉的案件審理情況,孔維釗說,對於贏這場官司他是有把握的,但賠多少就很難說了。因爲安徽阜陽對於精神損失的裁量是相對保守的,雖然“大頭娃娃”事件轟動全國,但具體到個案,法官會排除一些影響,比如媒體的影響,而對個案進行裁量。孔維釗說,對於精神賠償方面法院肯定會判定,但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來分析,賠償額度不會超過5萬元,而且,歷來安徽高院對於精神賠償的認定一般都在5萬元以內。另外,對於誤工費等方面孔維釗說,由於高政提供的證據不太充分,法院不一定會支持。孔維釗並不只是代理高政案件,在國務院調查組在阜陽調查時,孔維釗等人就針對“大頭娃娃”事件在當地開通了一條法律援助熱線,全程參與了整個事件。
孔維釗說,包括高政在內的農村消費者要在現在的消費環境裏想通過自己取證,再通過司法途徑獲得賠償還是有很大的難度的。他說,這一事件中,有種說法是“職能部門不敏感,”實際上這是一種客氣的說法,說到底就是一些職能部門不作爲。而這種不作爲導致奶粉事件後,實際是媒體發現了它,用鞭子抽打了當地政府,才使得這一事件最終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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