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6年,老公一直不想生小孩,漢陽市民張某昨日以其剝奪自己的生育權爲由,將老公告上漢陽區法院。
張某今年31歲,其夫劉某在一家區直單位擔任要職,兩人婚後關係一般。眼看身邊的女伴結婚後都生養了小孩,張某的心裏總不是滋味。她希望自己能早一天當上媽媽。可每次同房時,老公總是提醒她採取避孕措施,有時張某不願配合,老公竟然大打出手。
面對周圍鄰居的議論和年邁父母的催問,張某多次與老公協商,要求懷一個孩子,劉某一再拒絕。雙方因此兩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夫妻關係惡化。
劉某稱:“自己經濟能力有限,生下小孩後惟恐無力撫養。”
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王萬雄律師認爲:“雖然生兒育女並不是婚姻的唯一目的,但拒絕生育對渴望生子的一方來說,可能意味着終生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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